

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正式发布一周年之际,毕马威政府咨询合伙人喻莺受邀参加由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研究院、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与中国南海研究院共同举办的以“自由贸易港企业政策需求”为主题的座谈会,并发言分享观点。迟福林、吴士存、朱华友、李钢等多位专家出席并发言。

海南自贸港开放型制度体系建设
里程碑事件回顾
根据对海南自贸港在制度体系建设举措的追踪研究,海南自贸港在开放型经济制度体系顶层设计建设方面,分别从区域建设规划、投资管理体制、产业发展导向等角度出发,已发布4项重大影响文件,具体分别如下:
2020年6月1日,发布《海南自贸港总体方案》:提出39条制度设计,其中10条与财政税收政策相关,为企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政策支撑。
2020年12月31日,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宣布在增值电信、教育、商务服务、制造业、采矿业等领域实行更高程度的外资开放,此举对政府来讲是中国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机制的革新,对企业来讲代表着更多元、更自由、更开放的投资市场。
2021年1月27日,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提出海南自由贸易港特别支持发展的14个产业大类,143个细分产业小类,使《总体方案》提出的加工增值关税优惠政策、15%所得税优惠税率等若干项税收政策有了明确的落实范围。
2021年4月21日,发布《海南省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聚焦科技服务、商业服务、教育服务、金融服务、医疗健康服务、电力服务、文化体育和娱乐等7个服务业领域深化对内对外开放,为当前占海南GDP比重接近60%的服务业提供了更新开阔的发展平台。
解读海南自贸港“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
《总体方案》中关于“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的表述是:“货物从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入内地,原则上按进口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照章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对鼓励类产业企业生产的不含进口料件或者含进口料件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工增值超过30%(含)的货物,经‘二线’进入内地免征进口关税,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从实操层面来看,一是要保障海南鼓励类产业生产企业在海南自贸港封关后将货物销往内地免关税;二是以关税免除的优惠政策支持岛内发展高附加值产品并销往内地市场,促进鼓励类产业中有原料进口需求的产品生产加工企业集聚。
从更深层的意义来看,代表了海南未来不仅是外贸的集散地,更是利用国际供应链开拓国内外市场的平台,需要真正意义上起到衔接国际国内双循环的代表作用。
同时,在海南自贸港“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的应用上还要注意以下问题:
海南自贸港“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的应用范围是“鼓励类产业企业”,当前《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已经发布,但根据企业反馈,企业的经营范围与鼓励类产业目录之间还存在一定的对照和衔接问题,加快完善《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的进一步细化和解释是推动政策落实的必要工作。
海南自贸港“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的适用条件是“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工增值超过30%(含)的货物”,加工增值的计算公式和具体海关监管要求需要加快明确,让企业充分了解如何利用好相关政策调整自身供应链生产布局。
《海南自贸港总体方案》提出了一系列高含金量的政策,围绕诸如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等重磅政策,深挖掘政策运用,发挥“旧政策+新政策” “新政策+新政策”之间的叠加效应是海南自贸港制度创新的工作重点。
对海南自贸港外向型经济体系建设的
相关建议
一是加强供应链建设,构建新型贸易体系。
在全球新冠肺炎疫情、贸易摩擦等形势影响下,国际供应链体系正在重塑。海南具有与东盟合作的区位通道优势,未来要利用RCEP窗口期,加速拓展与亚洲国际伙伴的合作关系,合理的运用各项财税政策带来的正向效应吸引跨境投资,打造吸引内外资、内外贸的双向平台,构建强大安全的制造业供应链体系。深入探索RCEP原产地红利、财税优惠政策的双重叠加优势,构建新型贸易体系,为供应链体系建设做好支撑,是海南的重点工作方向之一。
二是落实产业开放制度,培育外向型经济生态。
三是塑造软环境优势,以提升企业获得感为导向优化营商环境。
以自贸港企业投资经营的客观需求为核心,以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为原则,加快数字技术在政府治理和政府服务领域的应用,围绕外向型经济的发展特点开展服务创新,深度探索贸易、投资、资金、人员、运输和数据6大领域要素服务,构建世界一流水平的高度便利型服务体系,为贸易体系和产业体系的开放转型做好强力支撑,是海南自贸港必须完成的任务。
毕马威政府咨询团队和贸易与海关团队持续跟踪观察中国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前沿动态,在自贸区(港)创新发展、服务业扩大开放、开放型经济研究、产业链制度创新、洞悉贸易与海关政策等重要领域拥有丰富的咨询服务经验,期待进一步深化与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的精诚合作,为中国推进开放型经济建设,实现经济创新发展提供一份智力支持。
本文来源:毕马威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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