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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增值免关税丨海南自贸港再添保税新基地

加工增值免关税丨海南自贸港再添保税新基地 投资海南
2023-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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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发布以来,海南自贸港建设系列政策文件陆续出台,初步形成具有竞争力的政策和制度体系,其中加工增值30%免关税等重要政策备受关注。作为“一线放开、二线管住”进出口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工增值30%免关税政策是海南自贸港最具“含金量”的政策之一。


01

海南再增加一保税加工基地


近日,海南控股旗下海南综保海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控供应链”)海控综保物流园生产加工基地揭牌仪式暨战略合作签约仪式成功举办。


海控综保物流园生产加工基地可为保税加工增值企业提供加工场地租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冷链仓储、展示销售等一站式。


在揭牌仪式后,海控供应链与广州广杰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正式签署项目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牛肉增值加工产业方面开展深度合作。


此次揭牌仪式暨战略合作签约仪式的举办,是海南自贸港“加工增值30%以上、免关税进入内地”政策,在洋浦保税港区以外的重点园区全面复制的提笔之作,更标志着海控综保物流园正式打造保税加工增值产业链,由单一仓库租赁业务向构建多元化服务体系转型升级。


海南综保海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2月,注册资本1亿元,由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海南海控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与海口综保区管委会区属企业海口保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合资成立,持有并管理运营“海控综保物流园”项目。主营业务为保税仓储、监管配送、国际贸易、转口加工、汽车进出口配套服务以及供应链管理等。


02

22家企业签约入驻 

国贸股份海南智慧物流中心


7月31日,海口综合保税区国贸股份智慧物流中心加工增值产业招商大会在海口举行。会上,22家企业与海南泰达天交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天交)签约入驻,签约的厂房、冷库及仓储的面积达6.7万平方米。


据了解,泰达天交是由世界500强核心成员企业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贸股份)旗下全资子公司厦门国贸泰达物流有限公司和海南天交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组建,将围绕海南自贸港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在海口综合保税区“国贸股份·海南智慧物流中心”内发展进口肉类食品加工产业,致力于打造进口牛肉贸易加工全产业链一站式服务的自贸港特色产业园。


“作为‘一线放开、二线管住’进出口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工增值30%免关税政策是海南自贸港最具‘含金量’的政策之一。”海口综合保税区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园区与国贸股份进行联手合作,在园区内打造加工增值免关税产业园区。 





拓展阅读


海南自贸港

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

办事指南


01 什么是“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


“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是海南自由贸易港“一线放开、二线管住” 进出口政策制度之一。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运作后,货物由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入内地原则上按照进口征税;但是,对鼓励类产业企业生产的不含进口料件或者含进口料件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工增值达到一定比例的货物,免征关税。


2021年7月8日,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在洋浦保税港区率先落地实施,海关对鼓励类产业企业生产的不含进口料件或含进口料件在洋浦保税港区加工增值超过30%(含)的货物,经洋浦保税港区进入境内区外的,免征进口关税,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2021年12月1日起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先后扩展至海口综合保税区、海口空港综合保税区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符合条件的企业实施。


02 哪些企业可以享受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


(1)洋浦保税港区、海口综合保税区、海口空港综合保税区内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以下称 “ 区内企业”), 应同时满足:


• 在洋浦保税港区、海口综合保税区和海口空港综合保税区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以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 60% 以上 (含60%);


• 经以上特殊监管区域管委会备案;


• 按照海关认可的方式及数据标准将企业生产数据与“洋浦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洋浦公服平台”)联网,报送的信息和数据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且可追溯,符合海关税收征管和后续监管要求。


(2)洋浦保税港区、 海口综合保税区、海口空港综合保税区外的区外试点企业 (以下称 “ 区外试点企业”),应同时满足:


• 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登记注册,开展业务属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 且以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主营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 60% 以上;


• 为海关高级认证企业;


• 实施ERP管理,具备与海关实时联网的信息化系统和条件;


• 建有满足海关监管需要的视频监控措施等;


• 符合审核确认程序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03 加工增值超过30%的货物出区内销时有哪些情形不享受免征进口关税?


(1)区内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能享受免征进口关税:


• 境外进口料件属于实行关税配额管理商品的;


• 仅经过掺混、更换包装、分拆、组合包装、削尖、简单研磨或简单切割等一种或多种微小加工或处理的;


• 其他按有关规定应当征收进口关税的。


(2)区外试点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享受免征进口关税:


• 境外保税进口料件或加工后内销成品属于实行关税配额管理商品的;


• 仅经过掺混(含掺水、稀释等)、更换包装、分拆、组合包装、削尖、简单研磨或者简单切割等一种或多种微小加工或者处理的;


• 境外保税进口料件涉及反倾销税、 反补贴税、 保障措施关税、 报复性关税等加征关税措施的;


• 其他按有关规定应当征收进口关税的。


04 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如何申请开展加工增值免关税业务?


• 区内企业在开展加工增值业务前,应通过海南省建立的洋浦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向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或海口综合保税区管委会申请备案。备案审核通过后,企业即可开展加工增值免关税业务。


• 区外试点企业在开展加工增值业务前,海南省商务厅提出申请,海南省商务厅会同海口海关、省内有关部门对企业试点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由海南省政府致函海关总署提出开展试点。海关总署商有关部委提出是否同意开展试点的意见。对同意试点的企业,经海口海关评估符合海关监管条件后, 正式开展试点业务。


05 加工增值超过30%如何核算?


企业自主核算,含进口料件的加工增值货物通过计算公式进行核算,符合政策条件企业相关成品内销时,区内企业应登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海南特色应用模块向洋浦保税港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的“海关监管辅助系统”发起加工增值货物内销免征进口关税备案申请。计算公式为:


• 区内企业的计算公式如下 :

[(货物出区内销价格 -∑境外进口料件价格 -∑境内区外采购料件价格) ∕ (境外进口料件价格 +境内区外采购料件价格)] x100%≥30%。其中为求和符号)


• 区外试点企业的计算公式如下 :

[(货物内销价格-境外进口料件价格-境内采购料件价格)  (境外进口料件价格 + 境内采购料件价格)]X100%>30%


不含进口料件无需满足加工增值超过30%(含)的条件,即可享受加工增值免征关税政策。


06 加工增值超过30%货物如何申报进口?


• 区内企业加工增值超 30% 货物内销时,对符合条件的备案申请,系统自动生成该加工增值货物内销免征进口关税确认编号(以下简称“确认编号”),境内区外进口企业凭确认编号, 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办理内销货物出区进口申报手续。


• 区外试点企业加工增值超30% 货物内销时,原则上应当由境内区外购买企业办理进口申报手续。境内区外购买企业无报关企业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资质等特殊情况下,可以由区外试点企业办理进口申报手续。相关企业凭加工增值货物内销免征进口关税确认编号,办理进口申报手续,自行缴纳相关税款。





本文来源:海南日报、海南控股海口海关1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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