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正式印发《关于扩大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标志着海南自贸港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政策正式扩围。2月6日,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为省内某企业办理约1500万元人民币的外债签约登记业务,实现首笔扩大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业务落地。
该企业长期从事商业零售业务,经营时尚用品、美容用品的进出口业务,由于生产运营需求急需向境外母公司借入外债。试点开展前,企业借入外债前需要向属地外汇局办理外债登记,再到银行办理外债专户开立和外债资金入账。试点开展后,企业可以在银行一站式办理外债签约登记、账户开立、资金汇出入和结售汇手续,进一步简化业务流程,有效减少企业脚底成本和资金运转的时间成本。
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表示,将继续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的指导下,不断推动海南自贸港各项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政策落地生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促进海南自贸港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外汇局海南省分局于2024年2月5日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关于印发扩大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扩大实施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政策试点,便利更多经营主体合规办理跨境贸易投资业务,以高水平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
此次试点政策共8项,其中,经常项目政策措施5项,包括便利经常项目外汇资金收付、支持新型国际贸易结算、扩大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范围、特殊退汇免登记、优化服务贸易代垫或分摊业务管理等;资本项目政策措施3项,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登记、融资租赁母子公司共享外债额度、部分资本项目外汇登记可由银行直接办理等。
一是试点区域扩围,在洋浦经济开发区高水平开放政策落地的经验基础上,将前期有试点成效的高水平开放试点政策扩围至海南省全辖,进一步惠及更多海南自贸港企业,积极响应经营主体政策需求。
二是经常项目试点银行条件有所放宽,对审慎合规银行近三年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的要求是原则上均在B(含)以上且至少两年为B+(含)以上,较之前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政策的要求有所降低,进一步扩大了审慎合规银行的范围。
三是资本项目高水平试点政策新增了融资租赁母子公司共享外债额度,为融资租赁行业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下一步,外汇局海南省分局将提升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水平,满足经营主体便利化需求;加强试点政策宣传和督导,指导银行、企业合规开展业务;加强监管核查,确保试点政策平稳有序开展,为海南自贸港建设添砖加瓦。
本文来源:海招网、人行海南省分行、国家外管局海南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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