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产业领域急需紧缺青年人才生活补助申报发放工作的通知》(南人社规〔2022〕7号),对《南宁市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企业名录》(有效期内)内单位新引进的青年人才符合条件的,将给予最高25万元生活补助;对《名录》以外的南宁市其他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单位)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将给予最高10万元生活补助。
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南宁青年人才引进生活补贴申请指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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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人才生活补助申请条件
1.首次引进南宁市。
2.引进到《名录》内企业:符合《名录》中岗位、学历、职称等要求;引进到《名录》外企业:(2022年9月18日起引进的)博士研究生。
3.劳动合同:3年(含)以上;社保:引才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6个月(含)以上。
4.年龄:40周岁(含)以下。
5.所在单位:申报时仍在首次引才单位就业。
6.申报时限:符合上述条件之日起6个月内。
注:1.《名录》指的是《南宁市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企业名录》,由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定期更新;2.2018年1月1日以后从南宁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含名录企业)离职,再到《名录》单位工作的人才不在申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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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标准
引进到《名录》单位的
1.对博士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获得者,按服务年限每年度给予5万元青年人才生活补助,最高可给予25万元青年人才生活补助。(由南宁市人才办负责审批发放,咨询电话:市一站式服务中心0771-5381316)
2.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17年起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中级职称获得者,按服务年限每年度给予2万元青年人才生活补助,最高可给予10万元青年人才生活补助。(由南宁市人才办负责审批发放,咨询电话:市一站式服务中心0771-5381316)
3.对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技师、初级职称获得者,一次性给予1万元青年人才生活补助。(由县区人社部门负责审批发放,咨询电话:青秀区人社局0771-5826658)
引进到《名录》以外的
我市其他企事业单位的
对博士研究生,按服务年限每年度给予2万元青年人才生活补助,最高可给予10万元青年人才生活补助。(由南宁市人才办负责审批发放,咨询电话:市一站式服务中心0771-538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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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申报
1.个人申报
2.单位初审
3.人社部门审核、公示及资金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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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个人申报
线上:“南宁智慧人社”微信小程序(推荐)、 “南宁人社”微信公众号,上传以下材料:
1.劳动合同扫描件或照片;
2.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任职文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线下:前往南宁市人社服务大厅或南宁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进行申报提交以下材料:
1.《南宁市产业领域急需紧缺青年人才生活申请表》;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3.劳动合同原件;
4.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任职文件的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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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初审
线上:首次引才单位登录南宁人社网上办事大厅(https://ggfw.nn12333.com:8081/nnmh/)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本通知规定的补助条件进行核验和确认。
线下:首次引才单位确认申请人符合享受青年人才生活补贴的条件、填报信息及所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并在申请表引才单位意见栏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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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录申报
根据广西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发布的《关于开展南宁市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企业名录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企业通过南宁市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s://www.nnzcdx.com.cn/index/)申报报送至各市直有关部门审核(联系电话:0771-5539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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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范围、认定类别
认定范围:在南宁市事业单位以及在邕注册登记企业[含县(区)、开发区,行政隶属或注册登记关系在南宁市的企业]全职工作的人才或每年工作累计3个月以上的柔性引进人才,可申请认定为我市相应类别的高层次人才。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列入认定范围。高层次人才的认定不受国籍、户籍限制。
认定类别:我市的高层次人才认定,依据人才业绩和贡献、行业和社会认可的不同,划分为A、B、C、D、E五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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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应当具备《南宁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参考目录》(2021年)规定的条件和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
3.身体健康,能坚持从事创新创业创造工作;
4.A类人才无年龄限制;B、C、D类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E类人才不超过40周岁,特别突出的最高放宽年龄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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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申报程序
手机申报:个人通过南宁智慧人社小程序—人才服务—人才认定—高层次人才认定进行申报。
电脑端申报:南宁人社局官网—南宁人社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登入—人才服务—高层次人才认定进行申报。
单位审核:插入社保ukey,单位登入南宁人社局官网—南宁人社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登入(证书用户)—人才服务—人才认定—高层次人才认定进行审核。(单位审核时条件明确就不需要选择主管单位审核)单位审核后推送到一站式服务中心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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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支持
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获得相应的“英才卡”,可在南宁市享受相应的首套购房补贴、子女入学和医疗优诊服务等人才政策相关待遇。
对在我市企事业用人单位全职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按认定的A、B、C、D、E层次分别给予相应标准的在邕首次购房补贴。从市外柔性引进到我市企事业用人单位每年工作3个月以上的高层次人才,在邕工作期间由属地和用人单位共同解决住宿问题,或申请入住市级高层次人才公寓(关于购房补贴、人才公寓的申请可以咨询市住建局:0771-3381531,住房公积金问题可咨询住房公积金中心:0771-4845890)。
1. A类高层次人才
①予以200万元在邕首次购房补贴。
②符合条件的,可租赁一套建筑面积不低于120平方米的高层次人才公寓住房,免交租金。
③首次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可放宽至贷款限额的4倍(以目前南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计算,A类人才首次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20万元)。
④协调人才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安排。
⑤医疗优诊、免费健康体检服务,且在市属定点医院享受 24 小时专人接诊服务。
2.B类高层次人才
①予以120万元在邕首次购房补贴。
②符合条件的,可租赁一套建筑面积不低于120平方米的高层次人才公寓住房,前3年免交租金,后2年租金按同类地段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50%交纳。
③首次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可放宽至贷款限额的4倍(以目前南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计算,B类人才首次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20万元)。
④协调人才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安排。
⑤医疗优诊、免费健康体检服务,且在市属定点医院享受 24 小时专人接诊服务。
3.C类高层次人才
①予以60万元在邕首次购房补贴。
②符合条件的,可租赁一套建筑面积不低于90平方米的高层次人才公寓住房。前3年租金按同类地段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50%交纳,后2年按同类地段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70%交纳。
③首次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可放宽至贷款限额的2倍(以目前南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计算,C类人才首次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60万元)。
④协调人才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安排。
⑤医疗优诊、免费健康体检服务,且在市属定点医院享受 24 小时专人接诊服务。
4.D类高层次人才
①予以40万元在邕首次购房补贴。
②符合条件的,可申请租赁一套90平方米以下的高层次人才公寓住房,租金按同类地段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70%交纳。
③首次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可放宽至贷款限额的1.5倍(以目前南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计算,D类人才首次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
④协调人才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安排。
⑤医疗优诊服务。
5.E类高层次人才
①予以20万元在邕首次购房补贴。
②符合条件的,可申请租赁一套90平方米以下的高层次人才公寓住房,租金按同类地段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80%交纳。
③首次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可放宽至贷款限额的1.5倍(以目前南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计算,E类人才首次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
④协调人才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安排。
⑤医疗优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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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邕江计划”项目的目的
为加快培育和引进行业领先的海内外领军人才及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经研究,决定开展南宁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邕江计划”(以下简称“邕江计划”)申报工作,对引领我市重点产业创新发展和推动我市重大项目建设的高层次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给予扶持资助。(由南宁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申报审核,联系电话:南宁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0771-5381320, 0771-3399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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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与范围
申报主体是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自主培养的,或从市外引进的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我市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优先支持在新能源汽车及零配件、铝精深加工、电子信息、新材料、林产品生产加工、食品生产加工等六大产业,以及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乡村振兴、文旅健康等产业领域创新创业的领军人才(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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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类型及条件
第六条 创新领军人才及团队资助申报条件。
领军人才及团队条件:
1.领军人才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产权明晰的核心技术成果;在国内外相关领域具有重要的创新地位和学术影响,创新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强,研究水平和成果居本领域、本行业前列,业绩突出。
2.领军人才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65周岁。具有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关键岗位5年以上相关研发或管理工作经历,并取得较为突出业绩。
3.领军人才应在申报通知印发前与申报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项目合作协议。全职引进的领军人才入选后须在我市连续工作不少于3年(非华裔外国专家可放宽到6个月)。非全职引进的领军人才,须提供派出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同意领军人才到申报单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到申报单位连续工作3个月以上或累计工作达4个月以上。
4.人才团队主要成员不少于5人、不多于10人,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团队成员之间专业结构和职责分工合理,全职在申报单位工作。
第七条 创业领军人才及团队资助申报条件。
领军人才及团队条件:
1.领军人才应为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我市投资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的创业者。所创办(领办)企业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主导产品和服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领先,能够填补国内、自治区内空白,或引领我市重点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跨越发展,有较大的市场潜力和预期经济效益。
2.领军人才一般应具有学士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55周岁,有5年以上从事研发或管理工作经历或自主创业经历,在产品开发和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具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并取得较突出业绩。
3.领军人才为来邕创办(领办)企业的主要创始人,且持有企业 30%以上股份。
4.人才团队主要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10人,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团队由技术研发、生产管理、市场开发等方面人才组成,全职在申报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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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和评审程序
1.填写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在网上填写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初步审查。申报单位属地(以注册登记地划分)的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初步审查。
3.材料复查和实地核查。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初审通过的领军人才及人才项目进行资格复查。
4.专家评审。
5.确定资助对象。
6.签订责任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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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金额
入选“邕江计划”的领军人才及其团队,根据其项目被评定的等级,可获得相应的待遇和创新创业项目资金支持:
A 等级的资助300万元—500万元
B 等级的资助100万元—300万元
C 等级的资助50万元—100万元
D 等级的资助50万元
E 等级项目不予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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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奖励
根据《南宁市青秀区人才引进十条措施》文件规定:
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奖励。突出“高精尖缺”导向,面向国内外引进、培育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引领产业发展、带来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领军人才和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经城区党委、政府成功引进落户青秀区,并获得南宁市创新创业人才“邕江计划”评审委员会审定为“邕江计划”项目的,在获得市级项目资助基础上,城区再给予与市级同等额度的资助奖励。用于团队项目人才培养、项目人才引进、项目的课题研究、项目重大科研成果或业绩奖励。
来源:南宁人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