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桂高认字〔2023〕3号)
各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窗口单位、各有关企业:
一、申报对象范围
(一)符合国家《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规定条件,并在广西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的居民企业。
二、申报工作程序
三、申报时间安排
四、申报材料报送
(一)受理方式: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采取全流程信息化管理服务,实行业务办理“不见面”,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厅窗口不再接收任何企业的高企申报纸质材料。请申报企业将网上审核通过后的高企申报纸质材料送至所属地高企认定服务窗口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4)审核;请各市高企认定服务窗口单位将通过审核的申报材料汇总报送广西科技情报研究所。
(二)收件地址:广西南宁市星湖路24号广西科技情报研究所文献综合楼503室。
五、注意事项
按照《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号,见附件5)的有关规定,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申请企业,提交《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后,不用提交营业执照等企业注册登记证件和专利证书等企业知识产权证件。
六、投诉与监督
对申报、审核过程及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科技厅反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姓名,并注明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自治区科技厅对异议者的身份予以保密。
投诉举报电话:0771-2639310
电子邮箱:kjtxf@kjt.gxzf.gov.cn
地址:广西南宁市新竹路20号自治区科技厅
邮政编码:530022
附件:
1. 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企业名单.doc
2. 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规程.doc
3. 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时间安排表.doc
4. 各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服务窗口联系方式.doc
5. 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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