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贯彻落实全区推进工业振兴大会决策部署,深入实施百家工业龙头企业培育工程,自治区工信厅发布《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工业龙头企业的通知》(桂工信综合〔2023〕647号)。
(一)申报范围。汽车及新能源汽车、机械及高端装备制造、高端金属新材料(冶金、有色金属)、新一代信息技术、绿色化工新材料、建材、茧丝绸、节能环保、先进新材料、生物医药、木材加工(高端绿色家居)、精品碳酸钙、现代轻工纺织、绿色食品、制糖等产业企业。
(二)申请条件及要求。
1.组织形式和制度健全。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范围内依法注册独立核算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管理体制健全,建立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制度。
2.规模效益好。企业盈利能力强,近两年未出现亏损。资产负债结构合理,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5%。企业资信好,企业及企业主要负责人近两年未被依法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已上市企业或已列入上市培育期的企业,同等条件优先入库。
3.税收贡献大。纳税信用等级在B级以上,年纳税总额原则上超过2000万元,低于2000万元的须在同行业中名列前茅。因国家或自治区优惠政策年缴税少的可综合考虑减免税额,适当放宽税收门槛。
4.主导产品突出。企业的主导产品符合广西产业结构调整的发展方向,是国家或自治区知名产品、品牌或在市场上具有较强竞争力,发展前景好。
5.带动能力强。有上下游配套企业,能够构筑产业链条长、综合竞争力强的产业集群。在广西区内有一定数量的配套企业,或配套企业数量在国内同行业中名列前茅。
6.技术研发能力强。科技队伍、科技经费投入及企业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在同行业中具有优势。
7.国际市场竞争力较强。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不断增强国际产能合作能力。同等条件下,进出口规模大、质量效益好,国际化经营能力较强的企业优先入库。
8.属于下列范围的企业,不得申报。垄断性和对民营资本相对封闭行业(产业)的企业;单位产值能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和列入自治区淘汰类、限制类的企业;近两年有环保、安全、质量、纳税、金融以及科研诚信等方面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集团公司已提出申报的下属企业。
考虑到当前受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的”三重压力”影响,工业经济处于恢复态势,在某些时期,部分龙头的经营指标出现波动,企业的营业收入、负债率、利润指标、纳税总额等作为遴选的参考指标,不作为一票否决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