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南宁市委员会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的实施意见》、《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培育瞪羚企业的实施意见》(南府规〔2020〕4号)精神,加快推进实施我市瞪羚企业培育计划,南宁市科技局拟开展2023年南宁市瞪羚企业入库培育遴选工作。
(一)在南宁市(含所辖县)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核算法人资格并在南宁市(含所辖县)依法纳税的高技术型企业。
(二)主营业务属于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铝精深加工、食品加工、林产品加工等传统优势产业的领域发展方向。
(三)企业信用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主要以企业规模效益指标作为遴选的基本条件,以企业创新能力指标为择优入选的主要条件。在符合规模效益指标条件的前提下,创新能力指标综合值较高的企业优先入选。
(一)创建年限指标
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
(二)规模效益指标
1.上年度销售收入在200万元—2000万元的企业,近三年销售收入年均增长率不低于25%;
2.上年度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1亿元的企业,近三年销售收入年均增长率不低于20%;
3.上年度销售收入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近三年销售收入年均增长率不低于15%。
(三)创新能力指标
1.研发投入:近三年平均研发投入强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
2.知识产权:拥有有效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类型的知识产权,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的高新技术企业或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优先。
(一)请各申报单位于2023年10月30日前将各县(市、区)、开发区盖章推荐后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其中一份材料的附件1应为原件)报送到受理点;材料电子版(含附件1的Word文档、完整申报材料的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nnkjcgzh@126.com;同时,通过以下方式(二选一),进入腾讯文档填写《2023年南宁市瞪羚企业入库培育遴选基本信息汇总表》:
1.手机端微信扫描二维码进入填报:
2.电脑端通过以下链接进入填报:
https://docs.qq.com/form/page/DY0ZhZFRlRFBhU0FS
(二)市科技局、市工信局联合对申报企业进行遴选,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南宁市瞪羚企业培育库统一管理,并按照《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培育瞪羚企业的实施意见》(附件2)的有关规定给予重点扶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