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27A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5号)要求,南宁市定于近期开展2024年度市本级第二批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注册、纳税且统计关系均在南宁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二)具有一定规模,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法违规行为,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能够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三)能够提供较为稳定的就业见习岗位和就业见习带教老师,帮助见习人员提升就业能力,有完善的就业见习工作制度,有专人负责就业见习工作。
(四)申报单位提供的见习岗位必须紧扣本单位经营范围,具有一定技术含量;符合我市产业发展重点方向和重点领域,能帮助见习人员较好提升就业能力、实现就业目标。
(五)以劳务派遣、外借等方式安排见习人员到其他单位参加见习的不可申报。如以业务外包的方式安排见习人员参加就业见习的,见习工作地必须在南宁市区(城区、开发区)范围内,并提供业务外包协议备案。
2024年2月22日至3月6日。
(一)《2024年度南宁市本级第二批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见附件)PDF文件和电子表格文件。
(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单位制定的就业见习工作制度(包括就业见习对象、期限、待遇、带教计划、考勤等日常工作管理)。
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同时申报表填写要规范,申报材料要齐全,以上所有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将不予受理。
(一)申报
申报单位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数智人社”政务服务大厅(网址:https://www.gx12333.net/si)线上提交申报材料进行申报。具体申报流程:CA登录—单位办事—就业见习管理—见习基地申请—申报—填写就业见习基地申请信息—录入岗位信息—上传材料—保存—提交。
每个单位申报见习岗位名称数量不超过5个。
(二)受理
南宁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受理。受理结束后,由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集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组成评审小组,择优评审出拟认定2024年度南宁市本级第二批就业见习基地名单。
(三)核查
南宁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对评审出的拟认定2024年度南宁市本级第二批就业见习基地进行实地核查。
(四)公示
将实地核查通过的拟认定2024年度南宁市本级第二批就业见习基地名单,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五)认定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单位,确定为2024年度南宁市本级第二批就业见习基地,并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开发布。
见习基地设立期限为2年,期间由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见习基地的见习工作进行日常监督管理。联系人及电话:冯安瑜,0771-5381306。地址:南宁市星光大道6号3楼310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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