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时间:2个工作日
总责任人:农村就业服务管理科负责人


1.个人申请: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备一定创业能力和创业愿望,个人信用记录良好,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自主创业、合伙创业或组织共同创业的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刑满释放人员】,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国家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即申请贷款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无其他未还清贷款)。
2.小微企业申请: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
2.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3.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创业担保贷款利率由借款人、经办银行协商确定,贷款利率上限为LPR+150BPs。其中,LPR为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经办银行直接向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按贴息后的利率收取贷款利息,贴息资金由经办银行向财政部门申请。对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原则上不予贴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办理方式:线上办理、线下办理
(一)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需提交材料:
1.《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申请人个人页(已婚的还应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配偶户口本个人页);
3.十类人员对应的身份材料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应持有人社部门核发的《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免提供);
(2)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应持有持有人社部门认定核发的《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免提供);
(3)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证件;
(4)刑满释放人员需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刑满释放证明;
(5)高校毕业生需持有毕业证;大学生村官应提供县级及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聘用书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相关材料;留学回国学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需提供在列入国家和自治区化解钢铁煤炭等行业过剩产能任务名单的企业在职或失业相关材料;
(7)返乡创业农民工需提供转移就业经历凭证之一: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记录、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工资发放单据或个人转移就业承诺书等;
(8)网络商户需提供网店经营(网店实名认证信息、好评率、正常经营半年以上且累计交易额不低于1万元)截图;暂未在工商注册的网络商户,还需持有人社部门核发的《就业创业证》(免提供);
(9)脱贫人口(免提供);
(10)农村自主创业农民需具有农村户籍(或身份证住址在乡镇以下)并在农村创业。
4.其他材料:营业执照(从事种养殖业的贷款申请人未办理营业执照的,可提供土地流转证明或村委证明)、经营场地产权凭证或租赁合同等。
(二)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需提交材料:
1.《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
2.营业执照;
3.企业吸纳符合条件人员的相关材料:申请日前1年内新招用的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员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备案名册》、符合十类借款人类别的身份证明;
4.全体职工花名册,并标注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身份证号(企业盖章);
5.企业属《统计上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承诺书。
(一)线上申请:
个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数智人社”政务服务大厅(https://www.gx12333.net/si)、广西人社服务微信公众号、广西人社APP
企业—广西壮族自治区“数智人社”政务服务大厅(https://www.gx12333.net/si)
(二)线下申请:
(1)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金湖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金湖管理部
地址:东悦巷6号
(2)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民主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民主管理部
地址:民主路16号综合楼2楼
(3)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星光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星光管理部
地址:星光大道6号1楼
(4)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民族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民族管理部
地址:民族大道45号金融大厦A座2楼
(5)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科园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科园管理部
地址:科园东五路6号原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
(6)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仙葫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仙葫管理部
地址:仙葫大道福兴路3号3楼
(7)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市民中心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市民中心管理部
地址:玉洞大道33号市民中心4楼
收费标准:不收费
结果送达:2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结果。
联系电话:南宁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管理中心:0771-5505370
青秀区劳动保障中心:0771-28039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