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近日自治区2024年第5批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已公示,青秀创新中心共15家园区企业成功入库,再添科技创新活力!
青秀创新中心园区企业
15家企业成功入库!

青秀创新中心入库企业名单
截止目前,青秀创新中心通过“1+4+N”的运营服务体系,积极组织运营团队上门走访企业,帮助企业应享尽享政策红利,本年度已累计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39家,助推初创企业健康成长。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指出,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对于自2022年3月29日起至2023年期间产生的贷款利息统一最高可按80%予以资助;其他时段,按不超过实际支付利息的50%予以资助,对于首次获得贷款的申请企业,按照不超过实际支付利息的70%予以资助;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费用按照实际支付保费50%予以资助;担保费用按照实际支付担保费用的50%予以资助。单个申请企业每年获得贴息贴保资助不超过100万元。
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如企业有申报意向,可联系运营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杨经理 152968176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