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四川相关部门印发《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6大主要任务,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实施意见》有何亮点?
将达成怎样的目标?
优化环境影响评价
对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开展环评预审
如何把好准入关?除对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开展环评预审等举措外,《实施意见》提出,制定环评审批要点和重大变动清单,指导地方规范环评审批。对此,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动力电池、汽车整车制造等项目环评的审批权限已下放到市州,“制定环评审批要点和重大变动清单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市州有章可循,提高审批质效,坚持严准入和促发展并重。”
值得关注的是,《实施意见》对绿色项目大开“绿灯”。比如,加快绿色低碳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审查,对符合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的项目,依法简化项目环评内容;对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的晶硅光伏、钒钛产业的关键工艺环节项目不纳入“两高”项目清理范围;对大数据产业项目依法依规实施环评豁免等。
夯实绿色环保发展基础
每两年举办一次全省节能环保产业暨环保基础设施招商会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销量逐步上升,这意味着废旧动力电池未来可能成为环境“隐患”。为此,《实施意见》提出,优化废旧动力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和梯级利用基地规划布局,统筹推动废旧电池再生利用设施建设。
“加强废旧动力电池处置利用,我们将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用‘三步走’的方式加以实现。”相关负责人表示,首先是建好废旧动力电池回收体系;其次是做好废旧动力电池梯级利用工作;最后是如果废旧动力电池不能梯级利用,就做好拆解工作,利用工艺技术提取有价值的元素,然后规范处理。
四川页岩气储量丰富,资源量和可采资源量均居全国第一。《实施意见》提出,我省将加强天然气(页岩气)开采油基岩屑和含油污泥利用处置新技术试验研究,健全天然气开采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和技术规范。
事实上,今年11月,我省已出台《天然气开采含油污泥综合利用后剩余固相利用处置标准》,《标准》严于国内外行业标准。
“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夯实绿色环保发展基础很关键。”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将深化政银合作,至2022年继续向全省生态环境领域提供不低于1000亿元的项目融资总量。
为提升绿色低碳、清洁能源、先进装备制造等节能环保产业,壮大我省环保产业链。《实施意见》明确,我省每两年举办一次全省节能环保产业暨环保基础设施招商会,吸引节能环保企业来川投资。
内容来源:投资四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