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MMARY REPORT
5月7日,《四川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政策吹风会在四川新闻发布厅举行,经济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曾吉明出席,介绍了《办法》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以下是曾吉明讲话全文实录
曾吉明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和媒体朋友们见面。
4月22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借此机会,现就《办法》有关情况向大家作简要说明。
首先,我介绍下为什么要制定《办法》。
第一,是发展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产业的要求。
从现有产业基础来说,四川是全国锂矿储量最丰富的省份,省委、省政府将动力电池产业链纳入全省“建圈强链”,把四川打造成产业链最完整、综合竞争力最强的世界级动力电池产业集群,动力电池产量约占全国五分之一。同时,四川现有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企业11家、回收服务网点512个,综合利用能力约6.9万吨,具备一定产业基础。
从技术发展趋势来说,四川已集聚欧阳明高院士工作站、吴锋院士创新中心等技术团队;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等高校在回收利用关键技术研发上取得积极成效,并已与迈越阳光、越驰九天等回收利用企业进行深度合作和技术应用。
从未来市场前景来说,截至2024年底,全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140.2万辆,增长56.4%,特别是成都作为全国汽车保有量第一城,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经达到93.25万辆,增长了48.7%,预计未来2—3年我省废旧动力电池将迎来第一轮大规模“退役潮”,回收利用市场前景广阔。
第二,是规范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活动的需要。
从国际形势来看,欧盟等西方国家对我国出口设置“碳壁垒”,对锂电池回收效率提出“到2025年锂电池回收效率达65%;2030年提升至70%”的硬性指标,亟需我们规范回收利用活动、提升回收技术水平。据专家分析,用回收材料生产电池,可降低碳排放30%以上,对突破“碳壁垒”有着重要作用。
从我省现状来看,四川虽然是全国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省份,但符合国家综合利用规范条件的企业仅2家,仅占全国的1.2%。这反映我省行业规范化发展对比国家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回收、贮存、运输各环节的不规范现象一定程度存在。
从市场环境来看,由于市场成本等原因,大量废旧动力电池流入小散乱的“小作坊”。以三元锂电池为例,“小作坊”收购价较正规企业高出约15%,因此大量废旧动力电池流入“小作坊”,但由于“小作坊”不具备规范条件,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和环境风险,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现象。
在此背景下,《办法》应运而生,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这也是全国首个省级层面专门规范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下《办法》的亮点内容。
《办法》共7章27条,从区域中心建设、回收利用规范、鼓励支持措施、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为规范全省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提供制度支撑。我主要从三个方面介绍:
第一,通过源头管控确保废旧动力电池进入正规途径。《办法》明确要求废旧动力电池应交售给回收服务网点或综合利用企业,创新提出建设集成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储运、拆解、检测、维修、梯次利用、再生利用等多功能的区域中心,促进废旧动力电池应收尽收、就近回收、就近利用。
第二,通过过程控制确保回收利用活动符合规范要求。《办法》从废旧动力电池产生“起点”到综合利用“终点”全生命周期作出规定,要求移交、回收、运输、综合利用等各环节均应符合国、省相关要求,并由生态环境、商务等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同时,我们在全国率先提出培育省级综合利用“白名单”企业,发挥优质企业示范作用,带动提升行业整体规范水平。
第三,通过压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完善回收服务网络。《办法》要求动力电池企业、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等依法承担回收责任、履行回收义务,规定动力电池企业、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等应按国家要求自建、共建或委托建设回收服务网点,提出区域中心应加强对区域内回收服务网点的整合优化,构建与废旧动力电池规模相匹配的回收网络。
最后,我再介绍下后续重点工作。
第一,加快推动建设区域中心。我们将综合考虑区域内现有产业基础、龙头企业布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以及未来一段时间退役动力电池规模等多种因素,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原则,按照“条件成熟一个、建设一个”思路试点建设4—5个区域中心。目前,我们已起草区域中心建设方案,将于近期印发。建设方案印发后,我们将根据各区域实际情况,选择基础好、有条件、意愿强的市(州)和企业(或联合体)先行先试,科学、稳妥、分步、有序组织申报,防止一哄而起,大干快上。
第二,着力培育省级“白名单”企业。我们将研究起草《四川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明确省内“白名单”企业的技术标准、安全环保要求等,通过遴选培育一批水平高、行业带动作用显著的标杆企业,淘汰一些不规范、技术水平低、安全环保不达标的企业,推动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目前,我们已形成初步文稿,后续将征求各地、各部门以及社会各界意见,届时也请新闻界的朋友继续关注,也欢迎具备条件的市场主体积极参与。
在答记者问环节,曾吉明现场回答了科技日报记者的提问——
科技日报: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产业在政策驱动和市场需求的双重作用下快速发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已逐步进入规模化退役阶段,规范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活动有什么重要意义?
曾吉明
感谢这位媒体记者朋友的提问。目前,大家经常将可循环利用的废弃物称作“城市矿山”或者“第二矿山”。以动力电池为例,退役并非意味着报废,仍有非常可观的“剩余价值”。对具备梯次利用价值的,可用于储能设备等场景,能使电池生命周期延长3—5年,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不具备梯次利用价值的,可再生利用提取有价金属,能回收95%以上的镍钴锂等贵金属。可以说废旧动力电池是一座“富矿”。规范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活动的重要意义主要有三个方面。
第一,保障战略性矿产供应链安全。我国镍、锂、钴等贵金属对外依存度高,西方国家在关键矿产供应上对我国实行“卡脖子”,严重制约我国相关产业发展。据专家分析。废旧动力电池中的锂钴镍等高价值金属回收后,可满足每年24%的锂、31.2%的钴、16.8%的镍需求。规范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活动,构建规范的回收利用体系,能有效提升战略性矿产资源和动力电池供应链的安全水平和韧性。
第二,有效减少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一些媒体报道,一块20克质量的手机电池,能污染1平方公里土地长达50年,更大更重的汽车动力电池对环境显然具有更大、更严重的危害。目前,大量废旧动力电池流入“小作坊”,粗加工成小型充电宝、电动自行车锂电池等产品,存在严重的环境污染风险和安全隐患。通过拆解提取金属材料并安全处理有害物质,可避免“小作坊”粗放拆解导致的安全事故和生态破坏,降低安全风险和环境污染风险,减少隐性治理成本。
第三,打通动力电池产业“最后一公里”。当前,我省动力电池产业已达到世界级水平,但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发展还较为滞后。加快打造规范、高效、安全的回收体系,确保废旧动力电池得到科学处理和高效利用,有利于补齐短板,促进动力电池产业链“强链补链”,打造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的闭路循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