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
记者从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获悉,
为持续巩固经济回升向好基础,
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
我市于近日正式印发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
四川省巩固拓展经济回升向好势头
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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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制定背景上,2025年4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运行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省21条”),为争取政策机遇,抓好对接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运行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市20条”),出台阶段性稳增长配套政策,助力扩大有效需求、推动产业发展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发展。目前,“省21条”“市20条”大部分政策已于今年9月底到期。
2025年10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巩固拓展经济回升向好势头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省18条”),为加快对接落实,用好用足激励政策,在系统评估、研究论证基础上,针对性制定出台《通知》,着力进一步巩固拓展经济回升向好。
据市财政局解读:《通知》内容包括2个方面共5项政策措施。在扩大实施“省18条”部分政策措施方面:
一是扩大实施消费新场景运营激励。对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主办、承办促销活动的汽车、家电、家装等行业市场主体,且活动实际投入不低于50万元(含),按照不超过每场活动实际投入的3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30万元。
二是扩大实施发放“蜀里安逸”消费券。在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相关行业结合重要节假日和重点消费促进活动,与省上同步发放线上和线下餐饮、零售、汽车、文旅、赛事等专项消费券。
三是扩大实施肉牛稳产提质激励。对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全市符合条件的肉牛(含牦牛)能繁母牛的养殖场(户),在省级财政激励基础上,再按照100元/头的标准给予激励。
四是扩大实施“转企升规”激励。对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在省级财政激励基础上,再给予“个转企”0.2万元/户激励;对首次纳入规上统计并保持1年以上的建筑业企业,给予不超过8万元激励;对首次纳入规上统计并保持1年以上的货运物流企业给予不超过4万元激励。
在新增实施个别行业领域激励措施方面,支持生猪屠宰企业提升市场竞争优势,对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新建或改造后首次升规入统的生猪屠宰企业,首次升规入统的在享受原有升规入统激励的基础上,再给予10万元的激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