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发展,规范高效处理企业投诉,黔东南州榕江县今年成立了县营商环境监督中心。该中心设在榕江县检察院,自中心成立以来,共受理各类企业投诉20余件,企业对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工作中,该中心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对反映事项涉及民事纠纷的,积极引导企业协商解决,目前促使达成和解5件,有效避免了企业诉累,也保障了企业有序经营。

“我们物业公司的经营用水被停了,与县水务公司多次协商不下,希望中心能帮帮我们”。某物业公司负责人,近期到投诉监督中心寻求帮助,请求解决与县水务公司的供水纠纷,以尽快恢复供水。
经了解,某小区的上一家物业公司在经营时,与水务公司约定按年或季度结算水费,在上一家物业公司退出经营时,既没有结清所欠水费也没有通知水务公司抄水表以确认用水数量,该物业公司入驻后水务公司仍继续正常供水。几个月后水务公司上门收取水费,由于不能确定该物业公司的用水量,导致双方对水费金额发生分歧,经多次协商均未能达成协议。2024年7月,榕江县水务公司除保障该小区消防供水外,停止该物业公司办公区和小区公共区域的经营供水,致使公司员工日常用水和小区卫生清洁成了大难题,该物业公司也因此遭受众多小区业主投诉,为此,该物业公司负责人到投诉监督中心寻求帮助。因其反映的问题属于民事纠纷,不在投诉监督中心受理范围,按流程答复其协商或向法院起诉解决即可,但考虑双方协商多次未果,向法院起诉也将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且该事项与小区群众生活环境息息相关,急需尽快解决。为此,中心工作人员通知两家企业负责人到投诉监督中心开展协商,在充分听取双方陈述后,工作人员建议按公司现在月平均用水量,计算该物业公司水费,双方均接受该意见,当场达成了和解协议,随后该物业公司即补缴了所欠水费。
“水务公司已经恢复正常供水了,非常感谢中心帮助,你们真的帮我们解决了一个大难题。”中心工作人员第二天开展电话回访时,该物业公司负责人这样说道。
“感谢中心帮我们找到了和解的路径,促成我们两家企业友好协商解决纠纷,今后我们公司将完善内部管理,把服务工作做细做实,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赋能。”榕江县水务公司负责人在电话回访时说得也很诚恳。
来源:榕江县投资促进局
审发:范爱红 责编:龙跃平
编排:胡先一 校核:刘小军
承办:黔东南州投资促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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