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
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民营经济促进法将改革开放后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发展民营经济的方针政策和实践中的有效做法转化为法律制度。
民营经济促进法在法律中明确民营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首次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促进“两个健康”写入法律,首次在法律中明确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同时,对民营企业普遍关心的市场准入、要素保障、权益保护、拖欠账款、公平执法等问题均设置了专门章节或条款予以规定,回应各方关切,提振发展信心。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微信公众号
审发:姜本银 责编:龙胜良
编排:李忠杰 校核:刘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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