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榕江县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以为企业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建立部门协同审批服务工作机制,打造“整体协同政府”,探索实施从“一个事项只跑一次”到“一件事情只跑一次”改革,通过整合税务、市监企业注销业务,纳入法人区综合窗口“一站式”帮办代办,实现“纳税+注销”一窗通办获肯定。
一是规范实施企业简易注销流程。
法人区综合窗口接收到企业简易注销申请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里面登录企业信息,代办填报简易注销公告,20天公告期满后电话提醒申请人前来办理注销(避免公告期结束未能按时提交材料不能进行简易注销)。
二是帮办、代办普通注销流程。
对于不适用简易注销的企业,由法人区综合窗口将申请注销企业的信息发送至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对经查询系统显示为未办理过涉税事宜、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没领用过发票(含代开发票)、没有欠税和查询时已办结缴销发票、结清应纳税款等清税手续的纳税人,即时告知法人区综合窗口信息查询结果,法人区综合受理窗口实施全程帮办、代办。个体注销实现即办即结,其他企业注销由法人区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先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代为发布清算组备案及债权人公告,同时再由专人全程协助企业在贵州省电子税务局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信息,取得清税证明。45天公告期结束后电话通知申请人前来办理注销。结合2020年推进实施的“企业开办一件事”,榕江县着力疏通市场主体从准入到退出全过程的各个环节,从根源上解决了注销难的问题,真正实现“取一个号就能办成企业开办、注销业务”。
企业简易注销流程图:(申请材料:申请表、全体投资人承诺书、营业执照正副本)

企业普通注销流程图:(申请材料:个体提交申请表、营业执照正副本;其他企业提交申请表、营业执照正副本、解散决议、清算报告)

来源:榕江县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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