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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龙泉驿英才计划”申报开启,快来点击了解详情

2021年度“龙泉驿英才计划”申报开启,快来点击了解详情 投资龙泉驿
2021-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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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动产业生态圈和产业功能区高质量发展,围绕科学新发现、技术新发明、产业新方向,突出“高精尖缺”导向,面向海内外择优支持一批契合城市发展战略、攻关“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引领产业能级提升的高层次人才,根据《关于实施“龙泉驿英才计划”加快高层次人才聚集的若干政策》(龙委发﹝2018﹞1号)文件精神,现启动2021年度“龙泉驿英才计划”申报评审工作,就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汽车、高端装备、航空航天、新材料、电子信息、节能环保、医疗健康等区域重点发展产业领域,以及研发、试验、检测、金融、贸易等全产业链各个环节相关服务业,引领创新、升级产业、服务发展的,并与注册登记、税收解缴关系在我区的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技术合作协议、项目合作协议以及其他形式提供智力支持服务合作协议的高层次产业领军人才、骨干精英人才。



二、申报类型及条件

人才参照《“龙泉驿英才计划”人才分类目录》(附件1)进行申报。


(一)个体引进条件

申报人根据自身条件,按照A类(国际顶尖)、B类(国家领军)、C类(地方高级)、D类(骨干精英)四类进行个体申报。申报人应是D类及以上级别人才,年龄原则上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6年1月1日后出生),掌握关键技术且为我区重点发展产业急需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资历、职务、年龄条件。


1. 创业个人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海外学位或国内硕士及以上学位。
(2)具有海内外自主创业或行业领军企业的中高层任职经历,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为丰富的科技成果转化、企业经营管理和市场开发运作经验,所创办企业对地方经济社会有较大影响和贡献。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其技术成果国内领先、国际先进,产品具有较大市场潜力。
(4)作为主要创办人(为第一大股东或者最大自然人股东,所占股权及实际出资比例均不低于30%)带项目、资金、技术来我区创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实缴资本不低于50万元,创业领域属于申报范围所列行业。


2. 创新个人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2)全职引进人才须在我区缴纳个税和社保,与区内用人单位签订连续5年及以上、剩余合同年限不少于3年、每年不少于9个月的正式工作合同。
“柔性”引进人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连续3年以上,每年不低于3个月的正式工作合同(含技术合作协议、项目合作协议),合同须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任务。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工作,与区内企业建立重大项目研究合作关系,研究成果能有效推进企业实现突破性发展的专家学者。
②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或研发机构有3年以上高级研发管理岗位工作经历,熟悉相关产业发展的专业技术人才。
③承担过与国家科技重大项目相关的重要任务,具有较强的产品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潜力的科技领军人才。
④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操作性难题,或自主创新产品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的产业领军人才。
(4)通过成都市域内龙泉驿区以外其他区(市)县企业申报入选过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天府峨眉计划”“天府青城计划”或“蓉漂计划”,尚在合同期内的专家,其项目申报不予受理。


3.管理个人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海外学位或国内硕士及以上学位。
(2)在我区缴纳个税和社保,与我区企业签订连续5年及以上全职工作劳动合同,剩余合同年限不少于3年
(3)在我区非公企业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总裁)。
(4)具有3年以上国内外相关行业领域知名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工作经历。
(5)具备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经验,组织企业开展管理创新,建立现代管理体系,在发展战略、资本运作、市场开拓、科技和商业模式创新等相关方面成绩显著,对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发挥重要作用。


(二)直接认定条件

已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天府峨眉计划”“天府青城计划”或“蓉漂计划”的人才,经申报审核通过的,直接认定为“龙泉驿英才计划”相应层次人才,给予配套奖励(创新个人申报第(4)条情况除外)。


三、资助标准

1. 经认定的A类人才可享受200万元补贴,B类人才可享受100万元补贴,C类人才可享受50万元补贴,D类人才可享受20万元补贴。补贴金额以人民币为单位,均为税前。奖励补贴分5年等额拨付。
2. 已认定的人才在奖励补贴拨付期间经申请认定获得享受更高额度奖励补贴资格的,可享受差额部分补贴,差额部分在申请通过后分5年等额拨付。


四、材料报送


(一)申报资料获取:

此次申报采用线下申报形式,长按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获取相关材料。



(二)申报材料制作:

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应统一用A4纸分别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装订要求为:起脊装订,封面、封底为110克以上白色亚光纸,双页印刷;报送材料包括纸质申报书一式6份、附件材料一式6份、汇总表一式2份及电子文档。

(三)归口单位:

申报单位将纸质版、电子版材料报送至归口单位。

1. 管理个人归口单位:

区商务局 028-84874933

2. 创新创业个人(智能装备类除外)归口单位:

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028-84853903

3. 创新创业个人(限智能装备类)归口单位

区智能装备局 028-84868720

(四)报送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0月28日17:00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涉密材料应加以注明。
(二)用人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相关信息进行调查、核实,确保申报材料真实、齐全。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申报人今后5年的申报资格。
(三)申报工作由区委组织部(人才发展促进科)负责解释。


线下解读

为助力申报人全方位了解人才政策,避免申报误区,提高申报成功率,将于近期举办线下政策解读活动。
 时间:2021年10月22日下午14:30
 地址:扎堆·人才生态园2楼(龙泉驿区成龙大道888号总部经济港F4栋)

欢迎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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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点击“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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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来源:青春龙泉驿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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