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施意见》:
提出加快制定切合广西实际的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办法,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应用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与电子商务、物流、支付企业高效对接;
完善跨境电子商务检验检疫监管模式,对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商品实行全申报管理和集中申报、集中查验、集中放行等便利措施;
推进跨境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建设,探索跨境电子商务模式下商务、海关、检验检疫、国税、外汇等部门协同机制,实现跨境电子商务“快通关、快报检、快汇兑、快退税”全流程业务;
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平台建设,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园区建设,支持海关特殊监管区或重点园区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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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完善支持政策方面,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正常收结汇,落实有关跨境电子商务的税收政策,支持跨境仓储物流企业拓展业务,以及提升跨境电子商务网上支付能力等。
此外,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大力培育本土跨境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建设中国-东盟信息港经贸服务平台,打造中国-东盟跨境电子商务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