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指南
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
若干政策文体旅行业实施细则
申报指南
(2023-2024年度第一批次)
本次申报指南着力文体旅业投资环境营造,聚焦文化创意、体育休闲建圈强链工作要求,细化制定开办投资奖励、能级提升支持及文体旅游特色板块等14项具体支持方向的申报标准和流程。
目前已启动2023年-2024年度第一批次文体娱奖补资金申报组织和预审工作
注意事项
申报时间
2024年8月13日至8月27日
申报方式
申报主体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通过线下方式向《实施细则》支持条款的受理部门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申报材料
1.申报主体参照申报指南的具体支持方向要求区分报送申报材料。
2.申报材料原则上按自然年度情况报送,统计数据截止时间为上一年度12月31日;演艺引进以引进企业注册之日起首个顺延年为申报年度,可分段(跨年)但不重复计算。
3.申报主体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绩效)必须真实有效、目录清晰,应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备验。要科学、客观、务实、量化测算和编制项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模糊、效益夸大的不予受理。未落实自有资金、配套资金和仅处于策划阶段未实际启动实施的项目不予受理。申报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应严格审查提交的申报材料,并签字确认。
4.申报主体要确保提交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在申报截止时间内可补充完善相关申报材料,超过申报时间(或进入评审阶段)的不予受理增加补充材料。
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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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关于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文体旅行业实施细则》申报指南
来源:文旅龙泉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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