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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备案工作的通知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备案工作的通知 投资龙泉驿
2025-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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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5年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强博士后工作平台建设,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规〔2025〕3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博士后招引、在站及出站管理与服务办法〉的通知》(川人社规〔2025〕6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规〔2025〕8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度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我区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从事科学研究或者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以及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大学科技园等特殊区域机构申请设立创新实践基地,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并具备至少一项具体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单位注册地在龙泉驿区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规模处于国内或省内同行业前列;

2.设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具有一定数量高级职称、可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本单位的科研人员(合作导师社保缴纳单位名称须与劳动合同签订单位名称一致);

3.能为博士后提供较好的科研和生活条件,确保博士后享受设站单位职工同等待遇,薪酬不低于同等资历职工;

4.有明确的博士后招收计划和具有创新性的博士后科研项目,有依托流动站联合招收博士后的合作意向;

5.能够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配备熟悉博士后政策的专门人员做好本单位博士后管理服务工作。

(二)具体条件:

1.建有省级以上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点实验室、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国防科技工业创新中心、高端智库等科研创新平台;

2.近五年内被省级以上部门认定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领航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 企业和“瞪羚”企业等;

3.近三年内荣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承担省部级以上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研项目;

4.近三年内入选四川省企业100强、民营企业100强等省级以上国内外知名榜单的企业;

5.其他符合国家和我省重大发展战略部署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




二、备案程序

(一)提交备案申请。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专题专栏”版块-“博士后创新人才集聚工程”项目进入“四川省博士后工作管理服务信息系统”进行单位录入和填写备案内容,并将备案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用档案袋包装于2025年10月31日前报区人社局。逾期不予接收。

中央在川单位、省属单位不在成都市备案申请范围。

(二)初审。区人社局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核实后,出具推荐函,于2025年11月7日前报送市人社局专技处。

(三)复核及专家评审。市人社局将对各申报单位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通过专家评审后在“四川省博士后工作管理服务信息系统”通过备案申请。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行业主管部门和拟设站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博士后制度在培养高层次青年人才、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动员,认真做好推荐各项工作。

(二)备案重点。聚焦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聚焦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紧密结合战略性前瞻性重大科研领域,鼓励支持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高能级平台建设单位、绿色低碳重点企业、新型研发机构、重点产业企业等备案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三)注意事项。所有备案材料须按规定进行脱密处理。国防军工等敏感领域的申请材料,不通过网上报送,将相关电子文档刻录光盘按程序单独报送。涉密单位在书面申请材料封面醒目位置加以注明。




四、博士后资助政策

按照《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规定,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专项经费,资助项目如下:

(一)建站资助。新设工作站、基地、储备单位,区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3万元的建站资助;设站单位属于本区重点产业链企业的,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再分别增加20万元、10万元、2万元建站资助。

(二)项目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并完成开题报告后,区财政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科研项目启动经费资助。

(三)生活补助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区财政给予10万元生活补助,于博士后研究人员完成中期考核和期满出站后分两期等额发放。

(四)菁创奖励。在站期间获得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或四川省“博新项目”的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分别按国家级、省级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获得经认定的国家级、省市级博士后赛事前三等奖的,分别按国家级、省市级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

(五)安家补助。博士后研究人员期满出站后,继续留在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创新创业的,区财政给予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安家补助。

(六)考核奖励。对在国家级、省级博士后平台综合评估中等次为优秀的工作站、基地,区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以上资助项目可与省、市博士后资助叠加享受。



联 系 人:方晓林

联系电话:028-84851306    

附件: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备案单位信息汇总表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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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龙泉驿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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