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自治区安排10.4亿元奖励给在2017年度县域经济发展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县(城区),目前,奖励金已下达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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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个先进县(城区)和进步县(城区)获得奖励
去年,自治区印发《支持县域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每年组织开展县域经济发展分类考核,评比表彰26个广西科学发展先进县(城区)、进步县(城区)。
获年度“广西科学发展先进县”“广西科学发展先进城区”的县(市、区),将分别获得自治区本级财政5000万元一次性财力奖励;
获年度“广西科学发展进步县”“广西科学发展进步城区”的县(市、区),将分别获得自治区本级财政3000万元一次性财力奖励。
此外,获得表彰的县区将被优先推荐争取中央预算内项目,优先列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给予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并对所属工业园区实行用电优惠政策。

小编带你看这些奖励金怎么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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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5000万元奖励的有:
①柳州市柳江区、北流市、平果县
②荔浦县、桂平市、容县、宾阳县
③阳朔县、融水苗族自治县、龙胜各族自治县
获得3000万元奖励的有:
②平南县、象州县、扶绥县、浦北县
③大化瑶族自治县、德保县、马山县
④柳州市城中区、南宁市兴宁区、北海市银海区
恭喜!恭喜!
这26个县区的小伙伴们
为你们取得的成绩点赞!
来源: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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