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山海协作工程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5〕132)精神,3月15日-16日,杭州市经合办副巡视员率队赴丽水市缙云县开展山海协作工程工作对接活动。富阳市经合办分管领导、市经合办支援合作处相关人员参加了考察对接。丽水市经合办副主任麻卫平、缙云县委副书记周和平、缙云县政府副县长楼锦游以及缙云县经合办、有关街道乡镇负责人参加了座谈和考察等活动。
3月15日下午,山海协作工作对接会在缙云县政府召开。俞惠明副巡视员强调了进一步深化山海协作工程的重要意义,并要求以省政府新一轮结对调整为新起点,按照精准化、项目化、绩效化的标准,全面推进富阳区和缙云县的结对合作,切实做好“三定、三建、一加强”工作。一是要围绕“三定”构筑合作格局。要定期高层互访,以新一轮山海协作工程工作为契机,推动两地政府领导互访,签署当年合作协议,明确本年度合作的领域、目标和任务。要定期对接交流,加强信息沟通,促进企业交流,推动两地合作共赢。要根据缙云县的实际情况,确定合作项目,重点要整合富阳区的经济优势,依托缙云县的资源优势,寻求结合点,做深做实一批合作共赢的项目。二是围绕“三建”增强合作动力。要着力建立工作制度、合作机制和工作平台,围绕阶段性目标制定工作计划、分解工作目标、部署重点任务、落实政策措施,同时开展定期工作情况分析,联合举行重大经贸活动。三是围绕“一加强”夯实工作基础。要加强山海协作的各项基础工作,保证必要的人员力量和工作条件,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和情况通报工作。会上,富阳区经合办对下一步如何开展好两地山海协作工程提出了思路和建议,缙云县经合办介绍了缙云县山海协作工程开展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考察对接期间,俞惠明副巡视员先后考察了缙云县山海协作工程实训基地、新农村建设等山海协作工程合作项目。
让山海协作助力绿色发展——我市赴缙云县开展山海协作工程对接活动
杭州市投资促进局2016-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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