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改革方案》明确提出,要把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作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支撑和基础保障,纳入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宏大的产业工人队伍。
《改革方案》强调,产业工人是工人阶级中发挥支撑作用的主体力量,是创造社会财富的中坚力量,是创新驱动发展的骨干力量,是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有生力量。要按照政治上保证、制度上落实、素质上提高、权益上维护的总体思路,改革不适应产业工人队伍建设要求的体制机制,充分调动广大产业工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更好地发挥产业工人队伍的主力军作用。
《改革方案》围绕加强和改进产业工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构建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运用互联网促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创新产业工人发展制度、强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撑保障等5个方面,提出25条改革举措,涉及产业工人思想引领、技能提升、作用发挥、支撑保障等方面的体制机制,为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提供了重要保障。
《改革方案》就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构建合力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工作格局,有力有序推进改革,做好改革宣传工作和加强对改革实施的督促检查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构建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6大举措:
完善现代职业教育制度
加强职业教育、继续教育、普通教育的有机衔接,创新各层次各类型职业教育模式。
改革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建立各类培训主体平等竞争、产业工人自主参加、政府购买服务的技能培训机制。
统筹发展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
建立覆盖广泛、形式多样、运作规范,行业、企业、院校、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
改进产业工人技能评价方式
引导和支持企业、行业组织和社会组织自主开展技能评价。
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
依托大型骨干企业建设示范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稳定就业
深入实施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行动计划、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