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是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手段。目前,我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框架已基本形成,现行地方标准共52项,基本覆盖了基本医疗卫生、中小学教育、农产品质量安全等8个基本公共服务关键领域。
昨天,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近日印发的《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方案(2017-2020年)》做了相关介绍。
建设方案明确,浙江要到2020年,基本建成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的全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制定实施基本公共服务重点领域省级地方标准75项以上,重点领域标准清单基本完成。其中,今年将首先发布基本公共服务标准15项以上,并开展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5项以上。
标准建设的重点领域共有16个,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学前教育、就业服务、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基本养老服务、基本社保管理、公共卫生服务、基层医疗卫生、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公共交通、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基本公共体育服务、环境质量、基本公共安全保障等内容。
日前,2017年基本公共服务省级地方标准制定第一批计划出炉,12项省级地方标准获批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