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运河数智未来城,位于拱墅区北部,东至半山国家森林公园,西临浙大紫金港校区,南至武林商圈,北接良渚新城,规划面积22.05平方公里。园区于2022年3月入选省级高新区创新名单,是拱墅区提升产业发展能级、助推产城深度融合的主平台。
这里有什么类型的产业集聚?又给予企业哪些政策支持?一起跟投促君来看看吧!一文获得全方位的大运河数智未来城投资指南。

大运河数智未来城着力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重点发展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智能制造三大核心产业和电竞文娱特色产业,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发力数字传媒、云计算大数据、数字医疗、数字文娱、光伏储能等细分赛道。
数字经济产业方面,完善云计算产业生态链,鼓励相关企业攻坚高端软件和人工智能技术瓶颈,发展电商直播、广告设计、动漫游戏等产业。
生命健康产业方面,紧抓生命健康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鼓励重点企业加大创新药研发力度,深耕数字健康管理、数字医疗诊断、医疗大数据等赛道,引进优质医美企业项目,推进医药物流企业智能化转型。
智能制造产业方面,实施“数实融合攀登”计划,紧抓龙头企业裂变效应,推进智能制造重大项目落地。加快工业互联网平台布局建设,以企业“上云”“智控”助推高端制造、精密制造,推动制造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迈进。
电竞文娱方面,依托杭州电竞中心与新天地板块,线下场景融合电竞+酒店、电竞+场馆、电竞+文旅、电竞+餐饮、电竞+家居、电竞+产品等多种形式,形成“一核引领、多点竞发、百花齐放”的发展格局,打造电竞产业最强活力区。

规划面积6平方公里,重点打造生命健康、电竞数娱两大产业集群。生命健康方面,阿斯利康国际生命科学创新园于2021年正式启用,已经引进了一大批生命健康领域优质企业;电竞数娱方面,拥有中国首座亚运赛事标准的专业电子竞技场馆。
规划面积3.07平方公里,先后被授予国家广告产业园、中国(杭州)智慧信息产业园、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国家级科技孵化器,是杭州主城区数字经济产业高地。
规划面积8.85平方公里,地处大城北核心区,拥有康桥新能源产业园、杭钢半山数字经济小镇、北城智汇园三大板块,重点围绕新能源、智慧物流、智能制造和智能装备,打造新制造业产业高地,目前已聚集禾迈电力、华普永明、大冲能源等项目。
(一)助力新制造业提档发展
1、加大稳工业促投资扶持。2024年1-12月同比增长5%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按照企业1-12月产值增量部分的2%给予扶持。
2、鼓励企业上规升级。对首次上规纳统的工业企业给予30万元扶持。对个体工商户或分公司转为独立法人企业首次上规纳统的工业企业,再给予额外10万元扶持。
3、支持产线技术改造。对专精特新企业、新升规制造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给予市、区两级补助。
(二)加快数字经济提能升级
4、加大数字经济企业扶持。2024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8%以上的规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服务业企业,按照2024年增加值增量部分的5%给予扶持。
5、支持企业贯标和示范认证。经认定,对首次通过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标准(DCMM)二级、三级、四级评估认证的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20万元、4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6、降低企业算力服务成本。对于租用辖区各大数据中心机柜的规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按照年服务合同金额的50%给予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扶持。
(三)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7、支持重点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壮大。对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生态环保和环境治理服务业企业,2024年1-11月营收达到1亿元及以上,且同比增长10%(含)-15%、15%(含)-20%、20%(含)以上的,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20万元的扶持;2024年1-11月营收达到5亿元及以上,且同比增长 20%(含)-30%、30%(含)以上的,分别给予30万元、40万元的扶持。
8、支持服务业企业上规发展。对于实现2024年度上规入库的服务业企业给予10万元的扶持。
9、鼓励服务业企业做优做强。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浙江省服务业领军企业。
(四)着力扩大内需提振消费
10、鼓励商贸企业上规入库。对2024年月度入库、年度入库的批发、零售、餐饮企业,每家企业给予2万元扶持。
11、鼓励发展首店经济。对每引进1家国际顶级品牌首店(旗舰店)、国际一线品牌首店(旗舰店),且纳入限额以上社零统计的,分别给予其运营主体50万元和30万元奖励。
12、支持开展促消费活动。对列入省、市重大促消费活动安排(需有省市相关部门文件),由大型商贸零售企业或相关特色街区管委会自主组织的,经审定,按活动投入的不超过30%给予扶持,单家企业一年内最高不超过2次,金额全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13、鼓励餐饮业高端化发展。对2024 年被评定为一星、二星、三星米其林餐厅且纳入我区限额以上社零统计的企业给予其运营方30万元、40万元、50万元的扶持。
14、鼓励批发业稳步回升发展。对纳入限上批发业统计且财政级次在拱墅的商贸流通企业,2023年销售额超过30亿,2024年销售额同比增幅在5%以上的,最高按照企业当年缴纳印花税形成区地方经济贡献的60%给予扶持。
(五)促进建筑业平稳健康发展
15、鼓励建筑业企业入库。对2024年季度、年度入库的建筑业企业,每家企业给予2万元的扶持。
16、鼓励建筑业企业优质发展。对2024年获得特级资质或新迁入我区的特级企业,每家企业给予100万元的扶持。
(六)推动文创产业提效发展
17、促进推广数字文化产品。支持文化企业运用新一代信息科技和交互手段,加快新业态、新产品、新消费模式开发。
18、扶持优秀原创作品。通过拱墅区申报的作品,获评全国、省、市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经认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19、支持著作权保护。对文创企业当年取得浙江版权服务中心著作权登记证书的作品,经认定,给予每件作品最高200元的扶持,单家企业扶持不超过20件。
20、鼓励工业设计产品扩大销售。对重点文化企业年度销售额在100万以上的原创工业设计产品,按年销售额的5%给予扶持,单个产品最高扶持50万元,单家企业每年最高扶持200万元。
(七)助推外资招引落地提质
21、扶持先进制造业外资项目。对外资总投资达1亿美元(含)以上且首年实际利用外资3000万美元(含)以上的先进制造业项目,在政策有效期内享受省市政策的基础上,每个项目每年按当年度实际利用外资额1%的比例给予配套奖补,累计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对外资企业以增资或利润再投资形式实施技术改造等,且年度实际利用外资3000万美元(含)以上的,在政策有效期内享受省市政策的基础上,每个项目每年按当年度实际利用外资额1%的比例给予配套奖补,累计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22、加大重大服务业外资项目支持力度。对当年度实际利用外资1亿美元(含)以上的高技术服务业项目,在政策有效期内享受省市级政策的基础上,每个项目每年按当年度实际利用外资额1%的比例给予配套奖补,累计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23、加大跨国公司区域和功能总部招引力度。对跨国公司或境外世界500强企业在拱墅投资设立独立核算的区域总部或外资研发中心等功能性机构项目,经认定后,在政策有效期内享受省市政策的基础上,每个项目每年按当年度实际利用外资额1%的比例给予配套奖补,累计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八)强化科技创新和要素保障
24、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经认定,对新纳入区统计库且年度研发投入在5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15万元扶持。
25、有效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覆盖面。深化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提高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覆盖面,简化审批流程,提高业务办理效率,保持担保费率0.5%(含)以下。
26、鼓励用户侧储能项目建设。
拱墅区关于加快商贸金融产业集聚发展的若干意见
(一)商贸业扶持意见
1、加快社零提升
于首次进入商贸服务业限上库,且社零额突破1亿元的,经认定,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社零额突破5亿元的,经认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促进项目建设
对实际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商场、超市建设项目,经认定,在实际投资额的1%以内给予最高100万元的扶持。
3、发展电子商务
对年网络零售额首次突破1亿元的电子商务销售企业,经认定,给予2万元的扶持;对年网络零售额首次突破5亿元的电子商务销售企业,经认定,给予20万元的扶持。
4、新零售体系建设
对在我区开设商业品牌首店的,按照中国首店、浙江首店、杭州首店划分,对一次性投入达到50万元以上的,经认定,分别给予10万、5万元、3万元的扶持。
5、支持特色街区建设
对首次被命名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商业特色街的,分别给予申报运营主体最高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6、支持商圈发展
对商圈首次获评国家级、省级、市级荣誉的,分别给予申报运营主体奖励最高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7、支持企业智慧化改造
支持企业开展智慧化改造,发展新零售。对商圈企业投入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智慧化改造项目,经认定,按照投资额的1%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8、促进商贸老字号发展
支持商贸老字号企业进行产能提升,开展线上线下融合、智慧化改造等方面的工作。对投入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智慧化改造项目,经认定,按照投资额的1.5%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金融业扶持意见
1、支持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
对新引进的经济贡献达到100万元(含)以上的股权投资类企业,经认定,自引进年度起,五年内分别按其利润、增加值形成经济贡献总额最高10%、10%、9%、7%、6%给予企业扶持。
2、鼓励其他类金融机构落地
对新引进的经济贡献达到100万元(含)以上的其他类金融机构,经认定,自引进年度起,五年内分别按其利润、增加值形成经济贡献总额最高9%、8%、6%、6%、6%给予企业扶持。
3、支持与金融相关的中介服务类企业集聚
对新引进的经济贡献达到100万元(含)以上且入驻我区武林金融集聚区(即大武林商圈区域)、运河财富小镇范围内的与金融相关的中介服务类企业,经认定,自引进年度起,五年内分别按其利润、增加值形成经济贡献总额最高9%、8%、6%、6%、6%给予企业扶持。
4、办公用房补助
对新引进的经济贡献达到100万元(含)以上且在我区武林金融集聚区(即大武林商圈区域)、运河财富小镇范围内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上述机构,经认定,自引进年度起,三年内给予每天每平方米1元、面积最高不超过1500平方米的房租补贴,补贴面积按照办公区域每人(以当年度企业实际缴纳社保人数为依据)不超过15平方米的标准计算。
5、金融人才扶持
对上述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在股权转让、分红过程产生区地方经济贡献的,根据经济贡献规模按照“一事一议”给予扶持。
(三)企业上市扶持意见
1、上市补助
(1)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在证监部门完成上市辅导备案的,经认定,给予市区两级资金最高共计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企业向中国证监会或境内交易所递交首发上市申请材料并获受理的,经认定,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励;企业向境外交易所递交上市申请材料并获受理的,经认定,给予最高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3)经认定,企业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直接上市的(即公司以自己的名义直接提出申请并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给予市区两级资金最高共计450万元一次性奖励,间接上市的最高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
(4)经认定,通过借壳、并购重组等方式上市并落户在拱墅的企业和新引进的上市公司总部给予不少于500万元一次性奖励。
(5)企业在上市过程中因股改、资产重组、资产评估增值等原因新增的区地方经济贡献(不含个税),经认定,在50万元以内的全额扶持给企业,超过50万元的部分按最高50%扶持给企业。
(6)新引进已进入培育期的拟上市企业及重点根植性企业,采取“一企一策”的方式给予扶持。
2、挂牌补助
(7)经认定,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基础层成功挂牌的给予最高一次性50万元奖励,在创新层成功挂牌的给予最高一次性100万元奖励(由基础层转创新层的补足其差额)。
(8)经认定,企业在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科创助力板成功挂牌的给予最高30万元一次性奖励;在成长板成功挂牌并实现交易的给予最高20万元一次性奖励。
(9)挂牌企业转板上市根据实际情况补足其差额。
3、其他扶持政策
(10)区各相关部门在安排各类财政性专项扶持资金时,重点支持符合条件的拟上市(挂牌)企业。
(11)区政府产业基金和区各类创投引导基金优先支持拟上市(挂牌)企业。
(12)在募投项目落地过程中,参照招商引资项目待遇,重点支持拟上市(挂牌)企业的用地保障。
拱墅区关于加快数字经济产业集聚发展的若干意见
(一)实施数字经济招大企育优企工程,做强做大数字经济产业链
1、新引进和存量培育数字经济企业上规模奖励。做大做强全区数字经济总量,经认定,对首次入规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入规后连续三年统计在规的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再给予20万元扶持。经认定,对新引进的或存量培育的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5亿元、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400万元的扶持(进档的按差额扶持)。
2、新引进数字经济优质企业奖励。对新引进的经济贡献总额达到100万元(含)以上的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经认定,自引进年度起,五年内分别按其利润、增加值形成经济贡献总额最高10%、10%、9%、7%、6%给予企业扶持。
3、“独角兽”和“准独角兽”认定奖励。经认定,对新引进入榜或首次入榜“独角兽”和“准独角兽”的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企业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为3%(含)以上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的研发费用扶持,具体以相关机构公布的权威榜单为准。
(二)实施数字经济重点产业集群建设工程,全力打造优质细分赛道
4、大力扶持算力经济产业。依托“两朵云”大数据中心资源,大力发展云计算云服务和大数据产业,加快建设“算力经济引领之区”。鼓励算力经济领域的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加大基于高算力场景需求的人工智能计算平台类和算力芯片项目研发投入,经认定,对总投资300万元(含)以上项目按照研发实际投入的20%给予扶持。
5、大力扶持电子竞技产业。借势借力杭州亚运契机,全力建设电子竞技产业链,积极打造“电子竞技新高地”。支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加大电竞原创软件的开发运营,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正式上线,且有一定规模赛事体系的,经认定,可按照开发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扶持。
6、大力扶持数字医疗产业。实施“BT+IT”融合工程,支持信息技术与生物医药、医疗健康领域融合创新发展,积极引育数字医疗产业,全面构建数字医疗联动发展体系。
(三)实施数字经济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工程,着力实现科技引领产业变革
7、鼓励企业加大研发。引导企业加大研发,企业研发费用比上年度有增长的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经认定,按企业年度研发费用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扶持。
8、支持新制造业技术改造。鼓励新制造业企业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为主线,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
9、推动企业资质升级。经认定,对通过CMMI5级、4级评估的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实施数字经济产业要素统筹保障工程,不断强化产业发展空间支撑
10、支持楼宇平台建设。对列入区楼宇经济管理清单的商务面积达5000平方米以上、且落户我区的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家数占比和年经济贡献总额占比均达到50%(含)以上的楼宇运营主体,楼宇内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当年形成区地方经济贡献达3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含)以上、5000万元(含)以上、1亿元(含)以上的,经认定,自达标年度起三年内,给予运营主体按楼宇平台当年形成区地方经济贡献(企业已享受政策的除外,且不含一次性收入)的5%、8%、10%、15%给予扶持。
11、加大要素支持保障。对年经济贡献总额达300万元(含)以上的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在区内楼宇(区国有企业自建的楼宇用房除外)中一次性购买自用办公用房的,经认定,按1000元/平方米、最高1000平方米给予扶持。
拱墅区关于加快生命健康产业集聚发展的若干意见
(一)扶持专业领域企业发展
1、支持新药、医疗器械、医疗耗材等产业企业发展
(1)房租扶持。对主营业务属于新药、医疗器械、医疗耗材等产业企业,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年主营业务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经认定,自引进年度起,三年内给予每天每平方米1元、面积最高不超过1500平方米的房租补贴。
(2)鼓励创新药的研发及销售。对已在国内开展Ⅰ期、Ⅱ期、Ⅲ期临床试验,由本区或同意落地本区注册申请人获得许可的1类、2类、3类化学药、生物制品、中药,按临床试验的不同阶段,经评审给予最高不超过研发投入40%,单个品种市、区累计最高分别不超过600万元、1200万元、3000万元扶持(含本地临床试验费用减免)。
对新取得FDA、EMA、PMDA等机构批准,获得境外上市资质并在相关国外市场实现销售的药品每个产品市、区累计给予最高100万元扶持,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3)鼓励医疗器械研发及销售。经认定,对进入国家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或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的医疗器械,首次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并在本地生产的产品,再给予最高不超过研发投入40%,市、区累计最高600万元扶持(含本地临床试验费用减免)。
经认定,对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并在本地生产的创新型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最高给予研发投入20%,市、区累计最高分别为200万、400万元扶持(含本地临床试验费用减免)。
经认定,对已取得国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新取得FDA、EMA、PMDA等市场准入资质并在相关国外市场实现销售的,每个产品市、区累计给予最高50万元扶持,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4)推动药品上市持有人制度试点实施。
(二)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2、总部奖励。对首次列入或新引进由权威机构发布的全球制药及医疗器械行业50强企业,国内创新医药及医疗器械榜单企业等创新能力突出企业设立的省级以上区域性总部或功能性总部。
3、上规模奖励。经认定,对数字医疗、生物医药、医疗器械领域企业,其年主营业务开票销售收入首次突破2000万元及以上、1亿元及以上、5亿元及以上、10亿元及以上、20亿元及以上、30亿元及以上的,最高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的扶持。
4、经济贡献奖励。对新引进的经济贡献总额达到100万元(含)以上的生命健康核心产业企业,经认定,自引进年度起,五年内分别按其利润、增加值形成经济贡献总额最高10%、10%、9%、7%、6%给予企业扶持。
(三)鼓励完善产业生态
5、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公共实验室建设
(1)鼓励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机构(GLP)、药物(含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GCP)、行业龙头合同研发机构(CRO)、合同外包生产机构(CMO)、合同定制研发生产机构(CDMO)、注册检验服务机构、MAH持证交易平台、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技术交易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经市级认定,市、区累计最高按照项目固定资产投入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1800万元扶持。
(2)支持本地公共服务平台做大做强。对经市级认定的GLP、GCP、CRO、CMO、CDMO等重点公共服务平台,为与其无投资关系的我区生物医药企业提供服务的,最高给予年度合同实际金额的5%、单个机构市、区累计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扶持。
(3)支持相关中介服务机构落户。新引进为生命健康产业提供法务、中介服务、创业指导、技术交易等服务的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且地方经济贡献超过20万元,经认定,自引进年度起,三年内给予每天每平方米1元、面积最高不超过500平方米的房租补贴,补贴面积按照办公区域每人(以当年度企业实际缴纳社保人数为依据)不超过15平方米的标准计算。
6、强化产业园建设
(1)扶持产业园区建设。经认定的新建(改建)生命健康产业园,包括孵化、加速平台等建设的公共实验设备、公共技术服务平台、GMP厂房等,最高按照项目固定资产(不含土地及建安成本)投入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扶持。
(2)鼓励产业集聚。运营面积在16000平方米以上的生命健康产业园区,引进的产业链企业入驻率达到50%以上,且当年形成区地方经济贡献达30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1亿元及以上的,经认定,自达标年度起三年内,最高给予运营主体按园区或平台当年形成区地方经济贡献(企业已享受政策的除外,且不含一次性收入)的5%、8%、10%、15%给予扶持。
7、强化金融资本支撑
(1)鼓励生命健康产业专项基金落户。对落户我区的生命健康产业专项基金(不含区属参与出资的基金),已投总额中投资我区项目达50%以上的,经认定,最高按项目投资额的1%扶持基金管理团队,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大力扶持创新企业。设立百亿规模以上的生命健康产业各类基金,对符合发展导向的创新型企业,在重大技术创新、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3)企业获得融资扶持。对获得投融资机构投资额累计达5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经认定,最高给予企业每年20万元的财政扶持,为期两年。
8、鼓励开展行业交流活动
(1)支持企业开办行业协会、产业联盟。鼓励组建生命科学领域相关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组织,建立高层次专家智库。
(2)鼓励企业开展产业论坛。在我区举办或联办生物医药或健康产业论坛、峰会等活动,根据会议规格、规模、影响力等,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由主管部门认定备案,按实际活动经费的最高50%、最高30%两档给予扶持,最高100万元。
(四)支持创新创业项目发展
9、支持生命健康产业企业用地需求,在符合我区整体规划的前提下,生命健康重点项目优先安排用地。支持生命健康产业企业申报各类人才政策,为人才提供子女就学、医疗保健、项目申报等多方面的优先服务。
拱墅区关于鼓励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
(一)促进文化产业集聚增效
1、鼓励招大企引强企。对新引进的经济贡献总额达到100万元(含)以上的文化产业重点行业企业,经认定,自引进年度起,五年内分别按其利润、增加值形成经济贡献总额最高10%、10%、9%、7%、6%给予企业扶持。
2、强化优质企业培育。做大做强全区文化产业总量,对首次入规的文化企业,经认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文化产业园区(街区)年度经济贡献首次突破300万元、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并保持的,自达标年度起三年内,按照园区(街区)当年形成区地方经济贡献(企业已享受政策的除外,且不含一次性收入)的5%、8%、10%、15%给予运营主体扶持。
3、激励企业创先争优。首次获评国家和省级、市级重大政府类荣誉(重点项目)的,经认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和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4、支持企业研发投入。鼓励区内文化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根据当年度核心业务实际研发投入,经认定,给予最高10%的扶持,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5、加大金融资本支撑。获得创投机构投资额累计达5000万元以上的文化企业,经审核认定后,最高给予投资额5‰的扶持。
6、鼓励开展产业活动。由文化产业园区(街区)、文化企业举办,地点在拱墅辖区范围内并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会展、招商等活动,经备案认定,分档给予举办方最高100万元的扶持。
(二)鼓励影视演艺业提质发展
7、支持数字影视基础设施建设。鼓励企业对存量的老厂房、仓库、特色工业遗址、老旧商业等设施资源改造为数字影视摄制基地并取得良好成效,改造面积达2000平方米以上的,经认定,最高按照实际改造费用的10%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8、支持院线电影影视制作。区内影视制作技术服务企业参与制作的电影项目,成功在全国院线上映,首轮票房超1亿元的,经认定,按其技术服务收入最高5%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首轮票房超5亿元的,经认定,按其技术服务收入最高10%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9、支持新媒体播放。对区内企业作为第一出品方的原创音乐、动漫、影视等视听作品,发布在国家主管部门颁发资质的新媒体平台上,实际分成收入达到100万元(含)以上的,经认定,给予最高10%的扶持,最高不超过120万元。
10、支持高端演艺剧目。对引进A类演出剧目(以《演出经纪机构评价指标[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T 2398-2021]》为准)的经营单位或作为原创作品第一出品方的演艺企业,单部作品年度票房收入在200万元以上的,经认定,最高按票房收入的10%给予扶持,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60万元。
(三)扶持数字内容业加速发展
11、数字平台收入补助。对企业通过数字化平台运营,取得的内容付费、平台分成等云服务收入达到5000万元(含)以上的,经认定,最高按当年形成区地方经济贡献的60%给予扶持。
12、网络文学授权补助。对企业单部网络文学作品年度版权收入总额在500万元以上的,经认定,最高按年度授权收入的5%给予扶持,单部作品最高扶持总额不超过120万元。
(四)促进创意设计业领跑发展
13、大力扶持工业设计。对获得认定的国家、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经认定,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14、奖励优秀原创设计作品。对获得国内外建筑和景观设计、工业设计类重大奖项的企业,经认定,分别给予3—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单家企业每年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拱墅区加快推动拱墅区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一)招大引强扶持
对新引进的“世界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央管理企业”等类型总部企业,给予一定金额的扶持;对以上类型总部企业首次在拱墅新设一级子公司(控股50%及以上)或将拱墅分支机构变更为一级子公司(控股50%及以上),且当年营业收入达到一定标准的,给予相应的扶持。
(二)规模增长扶持
连续3年营业收入正增长且平均增幅超过15%,且连续3年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总部企业可以申请专项扶持。扶持金额原则上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三)星级培育奖励
对首次评为杭州市“五星级”“四星级”和“三星级”总部企业的,分别予以5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奖励,星级评定等次提升的,给予补差奖励。
(四)租房购房扶持
无自有办公用房的杭州市“三星级”及以上总部企业在拱墅区租用办公用房的,按不超过认定当年租金的50%予以扶持,扶持金额每年不超过200万元,累计不超过两年。
(五)总部回归奖励
鼓励总部企业回拱墅兴业发展,根据回归贡献给予一定金额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六)创新发展扶持
总部企业研发投入较上年增长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实际新增额的10%,给予最高200万元扶持。对总部企业、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在我区新设立研发机构,年度研发投入在3000万元以上的,最高按照实际研发投入的10%,给予累计最高1000万元扶持。对总部企业新认定(新引进)的国家级研发机构、省级企业研究院、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80万元、40万元、20万元扶持。
(七)发展空间保障
对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建设项目,优先予以用地保障。支持市总部办认定的总部类商业商务用地“带项目条件”出让。
(八)强化人才保障
根据总部企业的星级评定结果,分类给予人才授权认定名额,做好人才政策匹配。结合现有人才住房保障政策,加强总部企业人才住房保障。
(九)加大金融支持
总部企业完成股改、辅导、报会、境内外上市,给予最高750万元的奖励。支持企业(机构)总部申报各类政府产业基金,鼓励发起设立符合产业规划方向的行业性投资基金。
(十)强化为企服务
为总部企业在投资落地、开办经营、工程项目审批等环节提供优质高效、便利化的政务服务。
大运河数智未来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一)产业能级攀升行动
1、做大做强数字经济产业。深入实施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推进数字经济二次攀登。完善云计算产业生态链,鼓励相关企业攻坚高端软件和人工智能技术瓶颈,发展电商直播、广告设计、动漫游戏等生态。到2025年,实现数字经济产业总营收240亿元。
2、做专做特生命健康产业。紧抓生命健康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鼓励重点企业加大创新药研发力度,深耕数字健康管理、数字医疗诊断、医疗大数据等赛道,引进优质医美企业项目,推进医药物流企业智能化转型。到2025年,实现生命健康产业总营收180亿元。
3、做精做优智能制造产业。积极实施“数实融合攀登”计划,紧抓龙头企业裂变效应,推进智能制造重大项目落地。到2025年,实现规上工业总营收230亿元。
4、做活做深电竞文娱产业。紧抓产业链上游争取游戏研发项目落地,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开展电竞活动,引进电竞直播转播、相关培训、观赛空间等项目。到2025年,电竞文娱总产值达到165亿元,跨境贸易出口额超4亿美元。
(二)平台能效攀升行动
5、深耕细作北软产业孵化区。聚焦北部软件园高质量发展,夯实经济增长主阵地。发挥各级孵化器、众创空间、外创园等资源集聚优势,加快形成“投资+孵化”的市场化运营机制,持续建设北部软件园信息技术服务业创新发展区。
6、培育壮大网谷总部集聚区。依托智慧网谷集聚优势,开展特色小镇等高能级平台建设,加速集聚总部企业和企业总部。招引智能制造企业功能性总部入驻,围绕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打造拱墅区数字经济产业重点增长极。
7、聚力打造电竞文娱活力区。依托大运河文化产业带建设,聚焦“数智+文娱”,深化电竞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发挥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引领作用,发展特色夜经济、潮经济和青春经济,打造优势电竞“潮经济”产业集群。
8、迭代更新城北未来智造区。深入推进国企战略合作,整合杭钢半山数字经济小镇、石塘新能源产业园、北城智汇园等板块,实现融合发展。突出“智造+服务”,推进新型工业化,构建新质生产力,实现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
(三)科创能力攀升行动
9、建设高水平科创载体。推进高校院所在大运河数智未来城设立科研机构,深入实施“区校战略协作”,每年新引进研发机构不少于2家。
10、完善全要素创新服务。高水平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优化科技服务生态,每年实现新增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200件,知识产权专利质押金额2亿元以上。
11、构建多元化人才体系。建设特色人才引育体系,优化专项人才引育政策。每年招引人才项目20个以上,引进培育市级E类以上人才不少于300名。持续推动平台引才聚才,做优外国高端人才创新集聚区。
(四)企业活力攀升行动
12、持续壮大重点企业群体。聚焦主导产业,大力引进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企业,促进企业区域总部及功能型总部落地。深入实施“凤凰行动”计划,持续加大“瞪羚”“独角兽”等企业的精准招商和政策扶持。
13、助推科技企业“双倍增”。健全“微成长、小升高、高壮大、大变强”的梯队培育机制,推动各级创新载体做优做强。鼓励龙头企业建设专业孵化器,积极落实各项创业孵化相关政策。
14、构建创新创业金融体系。组建相关产业基金,争取省市各级产业基金支持,力争围绕大运河数智未来城“三主一特”产业和十大细分赛道形成总规模不低于50亿的产业基金集群。
(五)空间动力攀升行动
15、优化空间资源配置。盘活利用康桥园区低效用地,推进石塘片区市区合作用地开发,推进铁路北站功能外移,攻坚老货场区块开发。
16、提升亩均产出效益。大力推进“工业上楼”,探索符合拱墅特色的工业楼宇发展模式,优选产业关联强、发展前景好、增长潜力大的优质企业入驻,构建“上下楼”就是“上下游”的优良生态。深化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建设,引导龙头企业建设未来工厂,努力构建智慧智能园区样板。
17、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加大光伏项目布局力度,推进储能装置进厂区,深化建筑能效提升工作,开展写字楼和商业综合体空调负荷柔性管理。综合规划城市绿地、可再生能源公共设施、绿色公共交通系统等建设,多措并举打造“低碳”园区。
(六)服务效力攀升行动
18、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探索建立大运河数智城总牵头,跨部门、跨区域的协同推进工作机制。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24小时在线,推进“企服精准平台”等应用场景复制推广。按照有关规定优化线上审批通道,建立企业服务综合系统,实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
19、深入推进企业服务。出台《助企服务小管家》工作方案,实行“一对一”“一站式”服务,擦亮“晓、跟、帮”为企服务金名片。依托商务社区等平台,做强“领跑者”产业联盟。完善政府质量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加强品牌建设。
20、构筑整体数智赋能。强化全域数字化应用场景,完善产业链全景图,推进数字化技术及基础设施在经济发展、城市治理领域的应用部署。
招商热线:
0571-857705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