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政办发〔2018〕10号
各相关单位:
现将《门头沟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开办效率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依照执行。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9日
门头沟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开办效率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决策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现就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提升开办企业效率,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相关部署,结合首都功能定位,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首善标准、坚持改革创新,以商事制度改革为抓手,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减环节、缩时限、降成本,围绕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精准发力,着力解决营商环境“最后一公里”问题,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高质量发展,构建更为便利的企业开办环境。
二、工作目标
2018年3月底前,将我区“开办企业”的必备流程环节由7个精简至4个,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5天。其中工商登记事项办理不超过3天,刻制印章不超过1天,申领发票不超过1天。各部门要立足自身实际,积极开展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加快推进企业开办全面网上办理,搭建区级企业开办网上服务平台,涉企审批及服务事项纳入网上平台,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三、工作安排
(一)建设区级企业开办大厅
依托区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企业开办大厅,涉及企业开办事项一窗受理,实现“只进一门,只对一窗”。 积极推进开办大厅标准化建设,工商、税务部门应进驻开办大厅,并合理配置印章刻制、银行开户等服务。涉企审批事项实现“一窗受理、后台流转;一次申报,全程办结”。以购买服务方式,增加行政辅助人员,实现“一站式服务”。
(二)按照全市部署,建立区级开办企业网上服务平台
大力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开通涵盖企业开办各类事项的一窗式网上办事服务系统“e网通”,按照“一数一源、信息共享、协同办理”的原则统一部门间信息共享交换标准,打通不同层级、不同部门信息系统之间的共享通道,逐步实现企业开办事项网上办照、在线申领发票等环节协同并行办理。
(三)优化工商登记程序,提升注册便利化水平
全面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进一步精简企业登记文书表格材料,实现经营范围标准化。大力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实现公司登记全范围、全流程网上办理,逐步扩大电子营业执照应用范围。企业设立登记3日内办结,全程电子化线上申请设立登记当日办结。
(四)提高办税效率,实现企业初次申请当日领取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的通知》(税总函〔2017〕564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向纳税人推出初次申领增值税发票快捷办理服务。进一步简化优化纳税人增值税发票申请领用流程,推行税控设备费用网上缴纳,大幅度压缩发票申领时间。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只需一次前往办税服务厅,1日内即可领取、发行税控设备,领取增值税发票。国地税实现联合办公的窗口,相关手续在1天内完成。不涉及地税部门业务范围的,企业不需到地税部门单独办理登记手续。
(五)进一步提高刻制印章效率
公安部门加大和工商部门网上数据交换力度,实现公章刻制即时自动备案,并以手机短信形式告知开办企业自主选择公章刻制机构刻制印章。做好我区印章刻制经营单位的产业布局,确保企业方便获取印章刻制服务。在新许可大厅建成后,应统筹公章刻制机构进入许可大厅,方便企业服务。
(六)进一步提高招商引资地址出具效率
作为企业开办速度的重要环节,中关村园区门头沟分园管委会、各镇街政府要提高招商引资集群注册地址出具速度。拟在镇街注册的企业名称经过预查但未核准的地址出具不超过2天;企业名称已核准的,其地址出具应即来即办。拟在分园区注册的,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并经园区管委会同意准入的企业,企业名称经过预核但未核准和企业名称已核准的,园区管委会地址出具不超过2天。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统筹。区工商分局牵头,各相关单位成立提升开办企业效率工作专班,统筹推进提升开办企业效率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工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参照市工商局工作机制建立区级工作专班,制定提升开办企业效率工作方案。
(二)加强宣传引导。要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宣传引导和业务指导,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微博、微信等多种载体,对改革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予以及时解答、回应,让市场主体、中介机构和社会公众充分了解改革政策,形成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实施保障。要进一步对优化企业开办事项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配足配强窗口工作人员和硬件设施,不断提升服务效能。要积极在行政服务场所建立自助服务区域,提供网上办事设施和现场指导。
(四)加强督查考核。工作专班对此次改革的整体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各相关部门做好沟通协作,对属于本部门任务的实施情况要加强督查,纳入本部门年度考核。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及时解决,需要跨部门协调的事项要及时提交工作专班共同研究解决方案,确保本次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措施能够真正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