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政办发〔2018〕16号
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区政府各委、办、局、处,各区属机构:
《石景山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2018—2020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9日
石景山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2018—2020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宣传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以下简称《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以下简称《图书馆法》),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和北京市“1+3”公共文化系列政策要求,推动首都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促进石景山区高端绿色发展,构建高端普惠的文化生活体系,2018—2020年,石景山区将举全区之力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积极探索符合转型发展城区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模式。按照《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方案》和《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标准(东部)》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一、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重要意义
(一)创建示范区是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生动实践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以核心的党中央站在时代高度,对文化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立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作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基石,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要措施,是夯实国家文化发展基础的迫切需要。开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正是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文化建设部署要求的有力抓手,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文化领域的生动实践,对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把创建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抓紧抓好,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文化获得感。
(二)创建示范区是落实首都建设全国文化中心功能定位的有力举措
加强首都全国文化中心建设,是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加快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大战略举措。北京市聚焦建设全国文化中心的功能定位,提出了“一核一城三带两区”的建设框架,牢固树立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文化自觉,制定出台了“1+3”公共文化政策,参照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模式,结合首都文化特色,将创建指标量化提升,部署开展了首都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在市文化局的指导支持下,石景山区全面启动了争创首都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相关工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文化建设的意见》《石景山区创建首都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工作方案》《石景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政策文件,制定93项创建指标任务,明确以创建国家和首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为契机,强化基层公共文化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统筹推进,并将创建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纳入“十三五”规划、政府折子工程。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区财政每年投入文化事业经费约1.5亿元。创建示范区成为我区推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具体举措。
(三)创建示范区是推动石景山区转型发展的强大动力
石景山区作为北京老工业城区,近年来以首钢搬迁为契机,在疏解非首都功能这一关键环节上率先突破,深入实施“全面深度转型、高端绿色发展”的战略,提出全力打造党建统领先行区、高端绿色崛起先行区、京津冀协同发展先行区、冬季体育运动特色先行区、改革创新先行区、公共服务事业发展先行区“六个先行区”的发展思路,确定了构建高端普惠的文化生活体系的重要任务,冬奥组委入驻首钢,又为石景山区发展带来了新的历史机遇。我区将通过示范区创建工作,探索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可持续发展的长效保障机制,以文化建设引领地区高端绿色发展,为同类城区建设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供借鉴和示范,为首都建设全国文化中心、疏解非首都功能提供有力支撑。
二、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基础条件
石景山区位于北京西部,是北京市中心城区,面积84.38平方公里,常住人口61.2万人,下辖9个街道,153个社区。石景山地区自古就是京西历史文化重镇,拥有地上登记文物105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24项,区域历史人文底蕴深厚,山水文化、民俗文化、红色文化、工业文化相互交融,形成了京西多元文化融合的地域特色。近年来,石景山区高度重视文化建设,坚持文化是最高端的民生建设的工作理念,将文化建设作为引领区域转型发展的强大动力和重要支撑,地区公共文化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呈现出“全、好、亮、强、硬”五个特点,具备了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良好基础。
一是全,公共文化设施网络覆盖全。初步形成了布局合理、方便群众的区-街-社区三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全区现有国家一级图书馆1座,文献资源总藏量117万册,人均占有藏书1.91册。国家二级文化馆1座,剧场5座,博物馆2座,并建有石景山体育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等文体设施。街道综合文化中心、街道图书分馆、社区文化室覆盖率100%。2016年以来,按照街道综合文化中心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社区文化室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标准,统筹全区通过趸租、新建改扩建等方式全面提升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达标水平,落实建设项目40项,涉及建筑面积1.96万平方米。投资4亿元、建筑面积4.1万平方米、涵盖区文化馆、非遗中心、博物馆等多功能为一体的区文化中心已完成主体竣工,2018年底前实现运营。
二是好,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效能好。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和载体。按照《保障法》关于“制定公布公共文化服务目录”的工作要求,整合地区各级公共文化机构资源,编制发布石景山区公共文化服务目录文本5.5万册。研发建设微信订阅号“石景山公共文化”、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石景山文化E站”、手机APP“石景山文E”,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征询、收集、反馈群众公众文化需求,提升服务效能和群众满意度。注重发挥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带动作用,区图书馆“书香石景山”“名家讲坛”系列活动,区文化馆“周末剧场演出”“戏聚石景山”等文化阵地惠民活动贴近群众,广受欢迎。流动图书车、电影放映车、流动演出车和科普大篷车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每年达到2000次以上,基本实现每个社区每月放映一场以上公益电影,把文化服务送到百姓身边。全年公共文化总体服务超过100万人次。与驻区文化央企华录集团合作的八宝山街道综合文化活动中心社会化运营试点提高了群众文化生活满意度。
三是亮,特色群众文化活动品牌亮。以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围绕“红色基因、绿色发展、金色梦想”主题,每年举办的各类群众文化活动都在2000场次以上,直接参与人群达40万人次。“爱八角”曲艺茶园、鲁谷社区文化节等“一街一品”街道社区特色文化活动成为社区居民的文化节日。“古城之春”艺术节、西山文化节、游乐园春节洋庙会等区级品牌活动已成为地区群众的文化盛事。“北京清明诗会”“放飞梦想”北京诗歌朗诵大赛、重阳诗会等文化活动,水准高、覆盖广、主题新,在全市产生强烈的反响。“中国非遗年俗文化周”“舞动北京”群众舞蹈大赛等国家级、市级高端文化活动在石景山举办。在地区内逐渐形成“歌、舞、戏、诗、书、画”——“六聚石景山”的品牌文化活动。与北京人民艺术剧院合作的原创话剧《京西那一片晚霞》登上国家大剧院舞台,原创舞蹈《邻里守望》入围第17届全国群星奖决赛。地区文化活动还主动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和“一带一路”发展格局,走出石景山、走向国际舞台。
四是强,基层公共文化队伍力量强。不断完善专业文艺人才-群众文化干部-业余文艺骨干三级文化人才网络建设,区级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业务人员占职工总数超过85.2%。街道综合文化中心专职人员、社区文化组织员配备实现全覆盖。建立地区文化专家名人智库,吸纳和引进文化专家名人为区域文化服务,培育了一批种类丰富、特色突出、管理规范、具有一定艺术水准的群众文艺团队,总数达520支,常年参加活动人数达万余人。招募建立1300余人的文化志愿者队伍,广泛开展了特色志愿者服务活动。目前已初步实现“专业人才领军、基层干部统筹、群众队伍支撑、志愿者广泛参与”的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格局。群众文艺团队、个人获得国家、市级艺术比赛奖项百余项。
五是硬,公共文化服务发展基础硬。2015年,石景山区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制项目成功获得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创建资格。通过示范项目创建,建立并完善具有创新性、科学性、适用性、示范性的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实践推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法治化建设,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奠定良好的制度基础。经过两年的创建实施,示范项目在对接群众文化需求、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方面成效初显。2017年1月,我区以第一名的成绩取得首批首都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创建资格,将于2018年底完成创建。2018年4月,作为北京市唯一推荐区,我区以全国东部地区城市第二名的成绩获得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资格。抓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已在全区上下形成共识、蔚然成风,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将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示范区创建全过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大力贯彻落实《保障法》《图书馆法》,聚焦首都建设全国文化中心的功能定位和“一核一城三带两区”的建设框架,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总体要求,围绕石景山区高端绿色发展战略,彰显培育弘扬冬奥文化这一时代气息,把握构建石景山高端普惠的文化生活体系的区域文化特色,以社会化的方式、数字化的手段全面推进地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为首都建设全国文化中心提供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为转型发展城区建设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探索路径、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高端引领,实现普惠共享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贯彻落实《保障法》《图书馆法》,以首善标准积极探索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高端与普惠相结合的新路径。坚持文化是最高端的民生建设的理念,将创建工作切实作为夯实基层民生家园建设、增进人民福祉的有力抓手,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示范区创建的根本标准来落实,实现创建成果人人共享。
2.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
坚持政府在创建中的主导作用,加强社会宣传动员,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通过部门联动、完善群众需求和评价反馈机制等方式,实现政府、社会、群众共同创建的工作局面。
3.坚持国家标准,彰显地区特色
严格落实国家、北京市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各项标准要求,完善本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指标体系,突出区域特色,重点解决制约地区文化发展的难点问题,通过探索石景山特色的发展模式和路径,为转型发展城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借鉴。
4.坚持全面达标,推进重点突破
在创建指标全面达标基础上,集中力量解决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创新、制度规范建设、群众文化需求精准对接等难点问题,依托重点任务,实现重点突破。
5.坚持顶层设计,加强制度建设
结合创建工作实际开展制度设计研究,充分发挥理论引领和专家指导的作用,形成明确的制度设计研究课题,形成制度设计研究与创新实践相结合的工作路径,把制度设计研究成果转化为制度建设成果,指导创建工作科学开展。
(三)创建目标
1.总体目标
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全区、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高端普惠相结合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提档升级,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提质增效,文化队伍整体活力明显增强,公共文化制度规范健全,市民群众的文化获得感显著提升。
2.主要创建指标
对照《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标准(东部)》,综合分析我区当前工作情况,在全部35项指标中,我区共29项指标达到基本达标标准,达标率为83%;共6项指标未达到达标标准,未达标率17%。创建期内,我区将进一步巩固好现有成果,实现全部创建指标达到达标标准,部分指标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四、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重点任务
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我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的重大部署,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丰富群众性文化活动,把创建国家示范区作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生动实践,努力做到“八个牢牢把握”:一是要牢牢把握示范区创建的根本遵循: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文化自信,促进地区文化繁荣兴盛;二是牢牢把握工作的核心灵魂: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三是牢牢把握工作的正确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四是牢牢把握工作的主题主线:全面贯彻落实《保障法》《图书馆法》;五是牢牢把握工作的重点任务: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侧结构改革,强效能补短板,坚持目标导向、需求导向、问题导向,逐步解决全区公共文化服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六是牢牢把握重大契机:紧抓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石景山区高端绿色崛起和冬奥组委入驻石景山区的契机,大力传承弘扬古都文化、红色文化、京味文化、创新文化、生态文化、冬奥文化;七是牢牢把握区域特色:围绕石景山区“八个高端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着力构建石景山高端普惠的文化生活体系;八是牢牢把握工作的有效路径:通过社会化的方式、数字化的手段全面推进地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提高多样性、便利性和安全性。
依照国家示范区创建标准要求,我区制定了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35项主要任务和100项具体指标(详见附件2),概括起来,就是要做到“两个贯彻始终”和“五个全面提升”,形成“十个一”的工作体系。
(一)做到两个“贯穿始终”
1.将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示范区创建始终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文化软实力的灵魂、文化软实力建设的重点。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始终坚持将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创建工作的核心灵魂,把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提升公民文化素质作为创建工作的核心内容,通过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充分发挥先进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通过文化熏陶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创建工作的方方面面,利用公共文化设施场所,普及宣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重要节庆为契机,以文化阵地为依托,开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的艺术类比赛、惠民演出、全民阅读等活动,组织“传承红色基因,建设精神家园”系列文艺创作、展演展示活动,打造好、维护好、宣传好“石景山老街坊”社会治理金名片,让创建工作成果惠及全民,让文化艺术融入百姓生活。
2.将贯彻落实《保障法》《图书馆法》贯穿示范区创建始终
在创建工作过程中,依托各级公共文化阵地,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途径,大力开展宣传贯彻《保障法》《图书馆法》系列活动。结合示范区创建各个维度,完善规范地区公共文化服务运行管理的制度体系,提升文化领域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制定推行公共文化设施选址征求公众意见制度,严格落实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规划和建设配套公共文化设施制度。开展公共文化设施及公众活动的安全评价,建立全区各级公共文化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资产统计报告制度。逐步建立公共文化服务开展情况的年报制度,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表彰和奖励制度,提升公共文化机构服务效能。
(二)做到五个“全面提升”
1.全面提升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水平
坚持把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作为重要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纳入政府的基本建设投资,纳入城市运行保障。全力推进地区“一刻钟公共文化服务圈”建设,构建完善区-街-社区三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布局,各级公共文化设施覆盖率、达标率达到100%。
高标准建设4.1万平方米的区文化中心,包括8000平方米的区文化馆、6000平方米的区博物馆、2000平方米的非遗保护中心,创建期内建成并投入使用,探索文化中心管理和运营模式,打造具有地域特色、时代特征的文化创新地标和文化民生作品。加大图书馆馆舍设施设备的升级改造,进一步加大数字化资源和新技术手段在全民阅读、全民艺术普及中的应用。
重点发挥街道的属地作用,通过趸租、新建改扩建、共建共享等多种方式全面提升街道综合文化中心、社区文化室、室外文体广场建设水平。与国资公司、首钢集团等单位开展结对共建,促进辖区社会单位文化设施资源的统筹整合和共享。利用辖区内拆违腾退释放出的空间资源,解决室外文体活动场所不足问题。同时,以社区之家示范点建设为契机,鼓励更多的区内社会单位文体设施向公众免费开放,拓展公共文化服务阵地。创建期内,各街道综合文化中心建筑面积达到2000平方米以上,社区文化室建筑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每个社区室外活动场地大于600平方米,2018年底全面实现公共文化设施达标率100%的目标。
2.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
一是深入创建目录制示范项目。加快创建实施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制,建立自下而上、以需定供的互动式、菜单式、目录式服务方式。结合区域实际,本着围绕服务、科学适用、便于操作、讲求实效的原则,更新发布年度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完善提升“石景山文化E站”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及“石景山文E”手机APP服务功能,以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化惠民项目对接群众文化需求,强化政府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法定性、规范性,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通过目录制运行机制畅通群众需求征询和评价反馈渠道,凸显政府法定职责的公开化、公共文化机构职能和服务的制度化以及群众享受公共文化服务选择与参与的自主化,实现公共文化服务有效供给、高效供给、高质供给。
二是实施地区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建立健全各类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完善公共文化机构服务项目和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启动实施地区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搭建图书、文化活动配送体系,推送区级文化资源向基层流动。完善区文化馆、图书馆管理运行机制,探索建设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效能,实现各级公共文化设施每周开放时间56小时以上。
三是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领公共文化服务产品的生产与供给,广泛发动基层文艺骨干、专业文艺院团和各界社会资源,结合区域历史文化和高端绿色发展成果开展创作,实施文艺作品“双百工程”。以“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为目标,创编百个文学、书画类等精品艺术作品,创编百个歌舞、戏剧、曲艺类等精品文艺节目。
统筹地区文化资源,深入开展“歌聚石景山”“舞聚石景山”“戏聚石景山”“诗聚石景山”“书聚石景山”“画聚石景山”系列活动,提升“六聚石景山”活动品牌影响力。鼓励引导街道社区,积极培育“一街道一品牌、一社区一特色”的基层文化活动,不断完善“政府主导、社会主体、群众主角”的文化活动格局。大力实施文化阵地惠民服务工程,依托公共文化阵地和辖区各级各类社会资源,开展“优秀传统文化”进基层系列活动。将外来务工人员文化建设纳入本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开展专题活动和服务项目。在全区设立基层服务点不少于30个,让外来务工人员、残疾人、老年人、青少年、生活困难群众等享受常态化、均等化的文化服务。深化对外交流合作,积极开展京津冀地区文化联动,组织参与“一带一路”“欢乐春节”“文化睦邻”等主题文化交流活动。
四是为冬奥服务助力。抓住石景山作为“双奥之区”的特色,以冬奥组委入驻石景山首钢,国家体育总局11个冬奥项目训练场馆和冬奥单板滑雪跳台比赛落户石景山区的契机,将弘扬与培育冬奥文化作为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推进冬奥文化进校园、进社区、进机关、进军营,培育冬奥会“主场意识”。结合长安街西沿线综合发展轴建设,打造启迪冰雪运动中心等标志性冬奥文化设施,建设冬奥元素城市景观,支持构建高端时尚的文化消费空间。开展冬奥文化打造与地区文化建设的课题研究,研发建设冬奥组委图书分馆智能馆藏管理系统和特色数字资源。加强与北京市延庆区、河北省张家口市等冬奥赛事举办地的文化联动发展,积极开展与冬奥相关的特色文化活动和惠民服务项目,推动京津冀冬奥公共体育文化服务协同发展先行区。
3.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发展水平
一是建设完善地区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推动“互联网+”技术与文化建设的融合发展,完善提升地区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功能,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网上咨询、在线点播、在线培训、报名参与和评价反馈功能。通过微信公众号、手机APP、各类大屏终端等方式拓展数字平台的覆盖范围和服务途径,实现数据互动、信息共享。百姓通过电脑、手机、移动终端等接入,获得一站式公共文化服务,在平台单独设置的“互动参与”“群众留言”“调查问卷”等板块,提出个性化需求,反馈满意程度,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考核评价。借助平台的管控系统,搜集和分析群众需求和服务信息,以需定供、按需服务。运用云计算、大数据技术,实时掌握公共文化设施运行情况,提高决策管理的科学性,提高设施服务效能。
二是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数字化建设。启动实施地区数字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建设。做好地区公共文化数字资源项目二期建设,新增书城数字馆、国学石景山书院等特色数字资源,区级整合在线数字文化资源达到50TB。大力推进社区电子阅览室、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服务点建设,实现各级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无线网络全覆盖,使地区居民可以通过多种方式享受数字文化服务资源。
4.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水平
一是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侧改革,构建政府管文化、社会办文化的工作格局。深入贯彻落实我区制定出台的《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编制年度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计划和服务目录,并向社会公布。从部门预算或经批准的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资金,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丰富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内容,激发全社会参与文化建设的内在活力。
二是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公共文化服务。调动社会力量,引入竞争机制,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等多种形式探索实践文化演出、文化活动、文化志愿服务、文化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配送供给机制,实现供给主体和方式的多元化。重点发挥街道的属地作用,促进辖区社会单位文化设施资源的统筹整合和共建共享。与驻区企业、学校等社会单位共建共享,挂牌公共文体设施共建点,分时段购买“场地+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积极推动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效能监测,实现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服务人次逐年增长。
三是培育和发展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社会组织。建立文化类社会组织、群众文化团队资源数据库,并向社会公布,强化对文化类社会组织的培育引导和扶持激励政策,吸引民间资本、公益团队等社会力量进入文化服务领域。建立完善文化志愿服务参与、注册招募、教育培训、评价反馈、奖励机制,形成千名街道社区文化干部、文化志愿者互为补充的基层文化服务队伍体系。推出群众文艺团队建设“十百千”工程,扶持并推出十余个较高艺术水准的区级品牌团队、百余个街道及社会各界的优秀群众团队、千余个社区特色团队及艺术家庭,构建完善区-街-社区三级群众文艺团队体系。建立群众文化活动交流平台,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专业化发展。
四是依托文化基地培育促进文化消费。充分发挥中关村科技园石景山园、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北京保险产业园等特色园区的带动作用,推进文化产业发展与公共文化服务的双向融合。鼓励园区文化企业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大力支持民办机构兴办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实体书店等,在全区布局建设不少于50个“文轩云图”智能书店,发挥实体书店公共文化服务功能,鼓励社会力量捐赠公共文化事业。加强对文化类社会非营利组织的引导、扶持和管理,促进规范有序发展,构建地区多元化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鼓励引导现有演出场所进行改造升级,大力扶持地区小剧场建设,推动地区演艺产业健康发展。鼓励扶持专业艺术院团开展低票价惠民演出,促进群众文化活动与京西消费节、春节庙会等文化产业项目有机结合,培育市民的文化消费习惯,推动文化消费持续增长。落实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政策举措,加强平台搭建和展示推广,加大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力度,以创新供给带动需求扩展,释放文化消费潜力。
5.全面提升石景山区文化形象
把推动西山永定河文化带建设作为增强文化自信的大战略、文化建设的新支点、区域发展的点睛笔、旅游产业的强支撑、遗产保护的硬举措。一是结合石景山区文化特质,建设一批特色文化基地,打造六张“金名片”。深入挖掘八大处文化资源价值,打造八大处传统文化名片。深入研究“千年古道、百年老街”的文化内涵和精髓,打造模式口历史文化名片。加强对永定河历史文化遗产的发掘研究,建设永定河生态文化博物馆,打造永定河生态文化名片。研究工业文化的发展脉络,合理利用首钢工业遗存,打造首钢工业文化名片。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建设八宝山红色基因传承基地,打造八宝山红色文化名片。借助冬奥组委入驻首钢契机,依托西十筒仓改造、首钢冬奥文化广场等项目建设,打造创新及冬奥文化名片。二是推进模式口历史文化保护区工程、五里坨京西民俗陈列馆、北辛安城市记忆建筑博物馆等一批具有地域特色、时代特征和乡愁民俗性质的公共文化新地标建设,纳入公共文化设施,形成“政府+社会”、“标准文化设施+特色文化基地”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三是将“街巷文化”建设纳入城市发展整体规划。立足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地区历史文化资源和城市发展特点,将历史典故、文化名人、街巷故事等文化元素通过城市雕塑、园林景观、文化长廊、街巷牌匾、绘画碑刻等多种形式在城市街巷间进行充分展现,努力打造建设一批展现地区文化内涵的精品街区,让街巷成为展示城市文化的“博物馆”,让文化活起来,走进市民百姓生活。四是重点策划举办西山永定河系列宣传文化活动,讲好“石景山故事”,传承中华优秀文化,引领高端绿色发展,共同打造有山、有水、有城、有业的和谐宜居城区。
(三)形成“十个一”的工作体系
坚持一个工作理念:文化是最高端的民生建设;明确一个发展思路:整合资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共建共享;搭建一个网络平台:创建一个项目,实现五大功能;打造一批文化品牌:形成“六聚石景山”品牌文化活动;创编一批文艺作品:实施文艺作品“双百工程”;提升一批文化设施:设施建设达到两个“百分百”;引聚一批文化名人:组建百名文化名人专家库;建设一支文化队伍:组建好千名文化干部志愿者队伍;培育一批群文团队:推出群众文艺团队建设“十百千”工程;创建一批文化基地:依托六大文化名片,打造文化基地。
五、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实施步骤
(一)启动建设期(2018年1月—2018年7月)
全面启动,明确任务,对接标准,理清差距,完善创建规划和实施方案,制发创建工作任务分解文件,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区创建工作。
(二)全面创建期(2018年8月—2019年12月)
深入推进,全面达标。集中力量推进主要项目深入开展。对创建工作实施过程管理,及时总结推广创建工作的好做法和先进经验,在全区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三)全力迎检期(2020年1月—2020年8月)
巩固成效,全面提升。全面实现示范区创建各项工作目标,全面完成创建工作的考核检查任务,全面展示石景山区公共文化建设的积极成果,确保通过示范区的验收工作。
六、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创建组织领导
落实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单位积极参与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以区长为组长,区委宣传部长、主管副区长为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文化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等相关41个委办局单位和9个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为成员单位的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党政合力共同推动创建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文化委。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分别成立创建工作机构,共同推动创建工作实施。建立完善领导小组工作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月度联席会议制度,分阶段协调推进具体工作。
(二)加强创建经费保障
将公共文化产品、服务、活动纳入公共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保证公共财政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投入实现逐年增长。创建周期内区级财政新增7亿元资金用于创建工作。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方式,扶持公益文化惠民项目,健全监管机制,采取政府购买、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提高财政资金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建立公共文化服务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统计公告制度,提高资金使用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确保专款专用。
(三)加强人才队伍保障
吸引集聚艺术名家、专家学者和相关专业技能人才组建文化名人专家库,开展课题研究、艺术创作、文化活动和授课培训等,提升区域公共文化建设决策水平和活动影响力。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队伍建设,每个街道新增1-2名、每个社区新增1名文化组织员,充实基层文化干部队伍。培育群众文化大家、基层文化能人等公共文化领军人物,发挥好他们引导群众、组织群众开展文化活动的重要带动作用。建立完善文化志愿服务注册招募、教育培训、服务记录、评价反馈、奖励机制,形成千名街道社区文化干部、文化志愿者互为补充的基层文化服务队伍体系。
加强文化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将公共文化服务纳入干部培训计划和区委党校、行政学院教学体系,与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联合开展基层文化干部岗位轮训,组织示范区创建系列专题培训,保障全区公益性文化单位在职员工参加脱产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15天,街道、社区基层文化专兼职人员参加集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5天。
(四)加强制度设计研究
将创建实践与制度设计研究紧密结合,以转型发展城区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提升为核心研究课题,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社会化路径研究、群众需求征询及评价反馈机制研究两个维度,探索具有石景山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模式,形成若干制度设计研究成果和制度建设成果。《石景山区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研究》将科学规划、统筹兼顾、协调有序的推进石景山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机制创新,通过社会化的方式,借助数字化手段,努力解决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运营管理、人才队伍专业化建设、文化志愿服务、群众需求及满意度征询、群众参与决策机制等方面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形成一批具有针对性、实践性、指导性、前瞻性的理论成果,为我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五)加强任务督查考核
建立以效能为导向的多元评价机制。把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考核结果纳入全区行政绩效考核体系。各责任单位依照创建实施方案和指标任务与区政府签订责任书,对创建工作实施过程管理。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加大视察调研力度,强化创建督导,指导基层落实创建任务。将创建工作纳入行政效能监察内容,引进第三方机构,对公共文化服务的建设、管理、运行进行独立评价。建立完善公众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考核评价制度,根据考核评价结果改进工作。
(六)加强创建宣传动员
加强创建工作的宣传和动员,制定创建宣传工作方案,形成全社会关心创建、参与创建和监督创建的良好氛围。建立信息报送制度,编发创建示范区工作简报,设立专职信息员向文化部创建办公室、市文化局等报送创建进展情况。在石景山区电视频道、石景山信息网、《石景山工作》《石景山报》等区属媒体报刊设立示范区创建专栏,在《中国文化报》、北京电视台、《北京日报》等各级新闻媒体上展示宣传创建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