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有安全帶,坐低就要戴”
為進一步加強道路、乘車和駕駛安全,由1月25日起,所有公共交通工具和商用車的座位乘客,均須佩戴安全帶,而任何司機在駕駛時均,不可使用多於兩部流動電訊裝置。
同日起,延伸強制安裝安全帶的要求,以下座位均須安裝安全帶:
🔹所有新登記的公共及私家巴士(包括專營巴士及學生服務車輛)所有乘客座位
🔹私家小巴(包括學生服務車輛)和貨車的後排乘客座位
🔹特別用途車輛的司機和所有乘客座位
📢乘坐這些車輛時,如座位已安裝安全帶,不論車輛是否新登記,座位乘客均須佩戴。任何車主、司機或乘客如違反安裝或佩戴安全帶的規定,最高可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三個月。
司機前方限兩部流動電訊裝置
詳情請參閱香港特區政府運輸署網頁
▲安全帶
▲流動電訊裝置
来源:香港特區政府駐粵辦、香港特區政府運輸署、政府新聞網、新聞公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