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经济反垄断:挑战与对策
加强监管促公平竞争,防止资本无序扩张
当前,我国平台经济发展正处在关键时期,如何加强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监管备受关注。
前不久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加强和改进平台经济监管,促进公平竞争”。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明确指出,“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把握平台经济发展规律,建立健全平台经济治理体系,明确规则,划清底线,加强监管,规范秩序,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国内和国际,促进公平竞争,反对垄断,防止资本无序扩张”。
平台经济指的是采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手段搭建虚拟或真实的交易场所,促成双方或多方供需交易并从中获取利润的新的经济模式。近年来,由于互联网技术的高速发展导致全球产业组织发生深刻变革,平台作为新的组织形式,逐渐被应用于商业各个领域,平台经济也由此兴起。
相较于传统经济,平台经济在降低交易成本、扩大市场规模、提高经济效益、深化社会分工、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等方面能够发挥积极作用。但同时,当平台企业对市场份额和数据形成垄断后,会对市场竞争、消费者福利、创新创业等构成威胁,甚至可能导致金融风险的增大。
从国际上看,发达国家也高度关注互联网平台市场公平竞争问题,重点聚焦平台规则透明度、数据集中及其影响、算法操纵与算法合谋、平台市场势力延伸等问题。在我国,根据《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要切实按照保护市场公平竞争、依法科学高效监管、激发创新创造活力、维护各方合法利益的原则,加强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监管。
平台经济产生垄断的原因为什么有的平台企业会逐步走向垄断并持续保持垄断?分析来看,大致与以下几方面有关:
- 与数字经济时代的新型经营模式有关:数字技术大大降低了数字产品的交易成本,以传统企业的方式来组织供给的必要性大幅下降,平台可以通过个体连接的方式组织市场交易,从而容易形成垄断。
- 与网络外部性与规模经济有关:平台经济最显著的特点之一就是网络外部性,即市场中的网络节点越多,市场给参与者创造的价值越高。平台一旦形成优势地位,边际成本趋于零,便可通过规模效应不断巩固市场地位。
- 与数据、流量、算法的垄断强化有关:一是数据垄断,平台掌握大量用户行为数据,可用于精准营销;二是流量垄断,平台利用网络优势汇集用户信息;三是算法垄断,平台通过“自我优待”的方式隐形打压竞争对手。
随着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数字技术的应用扩展,平台企业边界不断扩大,使反垄断面临挑战。
- 所处市场范围界定难:平台企业的跨界经营使市场界限模糊,竞争商品认定难度提升。
- 价格分析方法难适用:交叉补贴定价结构下,传统价格分析工具失效。
- 兼并行为认定复杂:初创公司被收购可能属于退出策略,监管部门难以取证。
- 需平衡反垄断与创新:既要打击垄断行为,也要保障技术创新不被压制。
针对上述挑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监管创新与制度建设:
- 重视动态行为监管:核心是关注平台是否有破坏竞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将利用算法实施价格共谋、滥用支配地位纳入规制。
- 强化金融领域监管:加强对金融类平台企业的审慎监管,控制共债风险,并推动信息共享与监管协作。
- 建立结构分离体系:对平台跨市场杠杆效应进行约束,探索结构性分离与预防性禁令。
- 坚持鼓励创新发展:将创新贡献纳入垄断评估标准,激励平台企业在合规前提下拓展技术研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