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公司文件签署常见问题解答
什么是“文件签署”(Execution of Documents)?
“文件签署”指由公司授权代表正式签署协议、合同或其他法律文件,使其具备法律约束力。根据《2016年公司法》第66条,公司可通过加盖公司公章或由授权人员签名完成文件签署。
谁有权代表马来西亚公司签署文件?
通常需至少两名授权人员共同签署,其中一人必须为董事;若为单一董事公司,则该董事须在见证人面前签署。授权人员包括董事、公司秘书及董事会正式授权的其他人士 [2] 。
马来西亚公司是否仍需使用公司印章?
否。《2016年公司法》已废除强制使用公司公章的规定。公司可自主选择是否使用印章,但不再作为法律要求 [3] 。
所有文件签署前都需董事会决议吗?
不一定。日常经营类文件可由授权董事或高管直接签署;但涉及贷款、重大资产处置或公司重组等重大事项,通常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4] 。
电子签名与数字签名在马来西亚是否合法有效?
是。依据《2006年电子商务法》及《1997年数字签名法》,符合可靠性与真实性要求、且获相关方认可的电子签名和数字签名具有法律效力 [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