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6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贸易救济事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商务救济函〔2025〕49号),东莞市国际商会提醒各会员企业:2026年度贸易调整援助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企业须于2026年8月15日前登录“广东省贸易调整援助公共服务平台”完成预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支持条件
(一)在东莞市依法注册登记;
(二)具备健全的财务核算与管理制度;
(三)属于受国外不合理贸易限制、进口严重冲击、贸易摩擦或对外贸易突发异常影响的重点行业;
(四)2025年期间,企业总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或主要产品产销量、产销额同比下降10%以上;且经营困难非因自身管理不善或正常商业周期变化所致;特定市场进出口总额受不合理贸易限制措施影响严重的,亦可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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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时间
所涉贸易调整措施的服务费用须发生在2026年1月至6月期间;合同服务周期应覆盖该时段,且相关措施须在申报截止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3] 。
支持标准
对为应对国外不合理贸易限制、进口冲击、贸易摩擦等采取的贸易调整措施所发生的专业服务费用予以支持。支持比例不高于服务费用的50%,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低于5万元,且不超过企业2025年度营收的10%,最高限额50万元 [4] 。
支持范围
支持的调整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四类:
①检测认证:为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在目标市场开展产品准入所需的认证、体系认证等;
②知识产权:在目标市场申请商标注册/确权、开展商标/专利侵权风险筛查分析,或投保知识产权侵权责任险;
③涉外法律:就出口管制、海关扣货、跨境电商纠纷等,向外国监管部门申诉、和解、仲裁或诉讼,以及开展进出口合规审查;
④营销推广:为优化境内外市场布局、稳定经营而实施的营销方式调整、渠道拓展及交易机会促成等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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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企业须于2026年8月15日前登录“广东省贸易调整援助公共服务平台”完成预申报:
https://210.76.82.19/web/#/formPage?modelId=1994343632664055810
通过符合性审查后,纸质材料须于2026年9月21日前提交至东莞市商务局,经初审后统一报送广东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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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东莞市商务局政策法规科
联系电话:0769-22817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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