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那些事儿
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篇
2026年出口退(免)税
申报期限新规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的最新规定,现将有关事项梳理如下:
01
申报期限
纳税人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的出口业务,应当收齐有关凭证,在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免)税。
上述是出口退(免)税申报的一般规定,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还根据不同出口业务类型,规定了具体的申报期限。(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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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类型 |
申报起点 |
截止期限 |
逾期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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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出口货物 |
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 |
报关出口之日起36个月内 |
视同向境内销售货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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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出口至保税区及经保税区出口货物 |
货物离境时海关出具单证上注明的出境日期之日次月起 |
货物离境时海关出具单证上注明的出境日期之日起36个月内 |
视同向境内销售货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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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报关视同出口货物 |
开具出口发票或者普通发票之日次月起 |
出口发票或者普通发票开具日期之日起36个月内 |
视同向境内销售货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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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入特殊区域水电气 |
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日期之日次月起 |
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日期之日起36个月内 |
对应进项税额转入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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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销售服务(对外修理修配服务除外)、无形资产 |
纳税义务发生之日次月起 |
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6个月内 |
视同向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 |
特别提醒
1.上述36个月的期限,按自然天数计算。
2.2025年12月31日(含当日)前发生的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或者免税政策的出口业务,仍按原政策规定执行,不适用36个月未申报视同向境内销售征税的规定。
02
问题解答
Q1
我公司通过非报关方式销售一批中标机电产品,出口退(免)税申报截止期限是怎么计算的?
出口发票或者普通发票开具日期之日起36个月。
A
Q2
我公司是外贸企业,2026年2月28日报关出口,在什么时候申报会视同向境内销售货物?
未在报关出口之日起36个月内申报退(免)税的,视同向境内销售货物,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根据自然天数计算,2029年2月28日前未申报退(免)税的,视同向境内销售货物。
A
Q3
我公司2025年10月21日报关出口的货物,超过36个月未申报退(免)税是否需要视同向境内销售货物?
报关出口日期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仍按原政策规定执行,不适用36个月内未申报视同向境内销售征税的规定。
A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1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退(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