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金融业发展政策措施》(穗埔府〔2019〕13号)、《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绿色金融发展政策措施》(穗埔府规〔2020〕11号)有关规定。现就申报工作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要求
上述项目的办事指南,请登录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http://zcdx.gdd.gov.cn),点击右上角“指南库”,在搜索框内输入以下对应事项名称,业务主管部门为“金融局”,相关材料模板详见右侧“材料模板下载”。具体指引如下。

办理时间
1、申报辅导期。中小微企业在组织申报材料的过程中,如有疑问的,可在2021年5月17日至2020年5月21日(上午:9:15-11:45;下午:2:15-5:45,下同)向区金融工作局咨询,咨询电话:82111915。
2、材料申报期。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系统(http://zcdx.gdd.gov.cn)于2021年5月24日至2021年5月28日开放申报。联系电话:82114062,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
3、企业逾期未申报的视为放弃申报,不再受理。
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访问http://zcdx.gdd.gov.cn登录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进行注册,申请人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注册通过后,申请事项预审。“政策兑现”窗口对事项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可以在系统下载打印《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经办人员对纸质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予以收件。
(二)对材料齐备无误的政策兑现申请,区政策研究室形式审核通过后,转送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出具批复文件并转交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
(四)政策研究室通知申请人前往“政策兑现”窗口领取批复文件,申请人提交申请资金拨付的请示、收款发票或收据。政策研究室收齐上述资料后转交业务主管部门。
(五)业务主管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金拨付的函、收款发票或收据后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来源:广州开发区金融工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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