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
2021年度广州市荔湾区第二批科技计划项目
支持方式
(一)卫生科研专题:最高100万元/项目
(二)教育科研专题:最高100万元/项目
(三)科学研究专题:最高110万元/项目
申报主体
在荔湾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科普基地、行业协会、医疗机构、与我区范围内的行政或事业单位合作的企业、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
申报时间
2021年10月25日~2021年11月15日
通知原文
为了贯彻落实广州市建设国家重要中心城市的战略部署,围绕荔湾“湾区门户、广州名片、产业高地、现代商都”发展目标,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2021年度广州市荔湾区第二批科技计划项目于2021年10月25日开始征集。本次征集的项目主要是民生科技专项(包括卫生科研专题、教育科研专题)和科学研究专题等。请各有关单位根据通知要求,把握时间节点,积极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必须是在荔湾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科普基地、行业协会、医疗机构、与我区范围内的行政或事业单位合作的企业、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并在荔湾实际运营一年以上,研发基础条件和运行机制良好,资信度高,技术力量雄厚,财务制度健全,有可靠的技术基础和经济依托。
(二)申报单位是项目的直接研制者或产权拥有者,而非项目的中介机构。
(三)对于已承担区科技计划项目,按照项目任务合同书的计划进度要求应该完成,但仍未完成或未办理项目验收手续的单位,一律不受理新的项目申报。
(四)申报项目的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项目实施期末应有明确的量化技术指标和经济或公益考核验收指标。
(五)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不同类别的科技计划项目。
二、申报程序
(一)2021年度广州市荔湾区科技计划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各申报单位必须通过广州市荔湾区科技业务网上填报系统(https://kjyw.lw.gov.cn/homepage/homepage_index.action)填报项目申报书,并导入可行性报告或实施方案和相关附件(word文档或扫描文件),附件包括:事业单位机构代码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项目组全部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合作协议(有合作单位联合申报项目的提供),以及申报指南中指定的其它申报材料等。网上申报通过审查后,须打印书面申报材料三份,报送各项目组织单位(业务主管部门或街道)。所有申报材料请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项目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查新报告、营业执照、审计报告、相关证明文件的顺序统一胶装。
(二)各项目组织单位对有关项目应认真组织筛选并加具推荐意见,于项目受理截止日期内按要求做好项目推荐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把申报材料送至荔湾区科工信局。恕不受理申报单位和个人的直接申报。
(三)科技服务机构将对申报项目进行网上初审和书面材料形式审查,凡申报材料不完整或申请书填写内容不全,印、章、签名不全的项目,一律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申报单位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如发现弄虚作假,两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的项目申请。
(四)本次项目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21年10月25日,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前,逾期不再受理。请各有关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认真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本通知及附件同时在荔湾政府网(http://www.lw.gov.cn)和荔湾区科技业务网上填报系统(https://kjyw.lw.gov.cn/homepage/homepage_index.action)上发布,各单位可上网查阅和下载。
三、联系方式
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发展科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东漖南路东漖南村638号510室
联 系 人:宋雨帅、吴薇薇
联系电话:020-81376707
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0月26日
申报指南
申报时间
本次项目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21年10月25日,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支持方式
(一)卫生科研专题(最高100万元/项目)
2021年计划支持约20个项目,其中:
(二)教育科研专题(最高100万元/项目)
2021年计划支持约24个项目,其中:
(三)科学研究专题(最高110万元/项目)
2021年计划支持不超过14个项目,其中:
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必须是在荔湾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科普基地、行业协会、医疗机构、与我区范围内的行政或事业单位合作的企业、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并在荔湾实际运营一年以上,研发基础条件和运行机制良好,资信度高,技术力量雄厚,财务制度健全,有可靠的技术基础和经济依托;
(二)项目必须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惠及民生有重大联系;
(三)项目有较强的创新性,技术水平处于市内先进水平或以上;
(四)项目有比较扎实的前期研究基础和明确的应用推广价值;
(五)项目研究成果具有可以预期的应用前景和经济、社会效益;
(六)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应能提供并承诺安排项目部分自筹资金(见附件);
(七)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
申报流程
2021年度广州市荔湾区科技计划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各申报单位必须通过广州市荔湾区科技业务网上填报系统(https://kjyw.lw.gov.cn/homepage/homepage_index.action)填报项目申报书,并导入可行性报告或实施方案和相关附件,以及申报指南中指定的其它申报材料等。
网上申报通过审查后,须打印书面申报材料三份,报送各项目组织单位(业务主管部门或街道)。
申报材料
(一)广州市荔湾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二)广州市荔湾区民生科技专项项目(或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方案;
(三)营业执照或单位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应提供相应的合作协议,明确各自所承担的工作、经费投入比例和成果归属等问题;
(五)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证明材料,如权威机构出具的成果鉴定证书、技术报告、检测报告、查新报告、专利证书、新药证书、环保证明、奖励证明以及用户使用报告等;
(六)广州市荔湾区科技计划项目配套资金承诺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