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办函〔2021〕3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区工业和信息主管部门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企业)申报,并于6月11日前将本区项目推荐汇总表(加盖推荐单位公章,见附件)、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光盘或U盘)报我局(生产服务业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综合楼8楼)。请各单位抓紧时间办理,超过规定时限不予受理。
一、请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按照《通知》 要求组织开展 2021 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 范申报工作。其中,广州、深圳市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 8 个, 其他珠三角地市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 5 个,粤东西北地市推荐 项目原则上不超过 3 个。工业信息安全能力提升方向各单位推荐 项目原则上不超过 2 个,且不占上述推荐名额。项目需经各地级 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并按照推荐优先顺序 排列。中央企业直接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本次申报项目试点示范期为 2 年。已列入前期试点示范 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在建项目不可申报。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方 向不接受仅购买产品但未进行实质合作的项目。
三、由申报对象将项目推荐汇总表(加盖推荐单位公章,见 附件)、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见附件 2、3、4、5)和电子版 光盘(同步发至邮箱 gyhlw@gdei.gov.cn)报送至广东省工业和 信息化厅(工业互联网处)。四、请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 6 月 14 日前 将项目推荐汇总表(加盖推荐单位公章,见附件)、项目申报书 (一式两份,见附件 2、3、4、5)纸质材料寄送至我厅(工业 互联网处),并将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gyhlw@gde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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