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第二批气候友好型企业(项目)入库粤港澳大湾区气候投融资平台的通知
一、时间安排
二、基本要求
申请入库粤港澳大湾区气候投融资平台的气候友好型企业(项目)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要求,不符合任一要求者不予受理:
三、评价流程
气候友好型企业(项目)评价流程分为三个阶段:
四、动态管理
(一)入库的气候友好型企业(项目),若发生主营业务、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等变更,须在变更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南沙粤港澳大湾区气候投融资中心进行报备。
五、结果运用与服务
成功入库的气候友好型企业(项目)将享受以下专属政策和服务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