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文件指出,燃料电池商用车技术要求为:
1.燃料电池系统的额定功率不小于50kW,且与驱动电机的额定功率比值不低于50%。
2.燃料电池启动温度不高于-30°C。
3.燃料电池电堆额定功率密度不低于2.5kW/L,系统额定功率密度不低于300W/kg。
4.纯氢续驶里程不低于300公里。
政策不再普惠,而是设立了明确的技术高线,财政资源将只流向那些技术过硬、产品有竞争力的企业,加速行业优胜劣汰和整合。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实施氢能两轮车产业示范项目的公告》。文件指出,在全区范围内实施氢能两轮车产业示范项目,至2025年底,在全区范围共投放不少于1.5万辆氢能两轮车;至2026年底,在全区范围累计投放4万辆氢能两轮车。项目示范运营时间为公告之日起到2030年底。
为确保氢能两轮车产业示范项目有序发展,实现氢能示范应用与资源合理配置,本项目氢能两轮车投放总数控制在4万辆,以现车投放为准,投放额满后将不再接受投放申请。
全国政策都在聚焦于重卡、客车等商用领域,南海却选择从最普及、保有量最高的两轮车入手,目的是在普通民众中建立对氢能的认知、信任和使用习惯,让氢能真正进入寻常百姓家。
9月30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氢能产业发展资金2025年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运营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指出,对于数据接入国家、省、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相关信息化平台的燃料电池车辆按照不同车型进行补贴,补贴标准如下:
轻型氢燃料电池车辆(总质量小于4.5吨),在每个自然年内行驶里程最高按0.5元/公里予以运营补贴,不足1公里的按1公里计算,每年每车最高补贴额为2万元。
中型氢燃料电池车辆(总质量4.5吨及以上,小于12吨),在每个自然年内行驶里程最高按1.0元/公里予以运营补贴,不足1公里的按1公里计算,每年每车最高补贴额为4万元。
重型氢燃料电池车辆(总质量12吨及以上),在每个自然年内行驶里程最高按2.5元/公里予以运营补贴,不足1公里的按1公里计算,每年每车最高补贴额为10万元。
广州的政策,实质上是政府出面,为氢燃料电池车辆在商业化初期的高运营成本提供阶段性担保,确保车辆能跑起来,从而积累宝贵的实际运行数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加快提升新能源汽车渗透率行动计划(2025—2026年)》。计划明确,加快交通枢纽补能基础设施建设。在高速服务区、物流园区、港口码头、物流干线沿线、国省干道等区域加快规划新建一批大功率充(换)电站、加氢站等;在具备条件的加油(气)站改扩建一批集加油(气)、充(换)电等业务为一体的综合供能服务站。
氢能的重商用场景决定了其生命力在于“流动”,在于承担国家经济的主动脉运输。湖南在高速路网和物流干线上布站,其实是在为氢能重卡构建跨城、跨省的生命补给线。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强国建设试点申报方向指引(2025年)》的通知。在氢能领域,在长江干线航道、京杭运河、珠三角航道网等区域推动纯电动、甲醇动力船舶等应用。在运输船舶、公务船和港作船领域推进电池动力、甲醇、氢燃料电池等船舶建造及使用。依托高速公路服务区、出入口等区域,建设新能源重卡充电站(快充站、超充站)、换电站、加氢站、储能/光储充一体化设施。
此次政策的最大意义在于明确了氢能在交通领域的差异化竞争赛道。乘用车领域氢燃料电池汽车已明显落后于电动车。而船舶、重卡等商用车领域,氢燃料电池的零排放与高能效优势具备不可替代性。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湖南省高速公路LNG加气站和加氢站布局建设方案》。方案提出,打造加氢示范走廊。重点依托国家高速公路主干线,率先在G4京港澳高速湖南段、G60沪昆高速湖南段等车流量大、示范效应强的线路布局建设加氢站16座(8对服务区),形成贯通南北、东西的氢能应用示范走廊。
G4和G60是国家交通大动脉,承载着中国最繁忙、价值最高的南北与东西向物流。湖南在此布局意味着主动将自己嵌入国家氢能干线的主航道,抢占未来氢能物流时代的枢纽地位。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厦门市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5—2027年)的通知。目标提出,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因地制宜布局氢能产业,着力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氢能技术与装备输出高地,打造“新能源产业创新之城”。
技术创新方面。重点推动电解水制氢成套装备、固态储氢材料及装备、氢燃料电池成套设备、氢能汽车、氢能备用电源等核心技术取得突破。产业培育方面。到2027年氢能装备及材料生产企业达到30家。示范应用方面。到2027年,开通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路线,建成加氢站3座。
厦门氢能规划的核心智慧,在于对自身资源禀赋的清醒认知与战略取舍:避开整车内卷,发挥其经济特区的创新基因、高端人才聚集和对外贸易窗口的优势,建设技术与装备输出高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