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肇庆市工程技术中心认定的通知
(二)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8日下午5时(市直申报单位由市科技局业务科室负责审核),审核推荐提交后不再退回。
(三)所属地科技、工信主管部门汇总审核后联合行文(含推荐汇总表)于10月13日前报送市科技局产学研科。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1份(含通过系统上传的所有附件)在认定公示通过后送交所属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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