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我区“民营18条”政策有关要求,我局现组织申报2022年上半年第一批银行贷款利息补贴等有关扶持项目。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对政策有效期内区内上市企业、新三板企业、广东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小巨人范畴的民营及中小企业,按企业贷款成本(实际支付贷款利息及担保费用),给予10%的补贴,单笔贷款贴息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每家企业每年只享受一笔贷款贴息(一个贷款合同),贴息金额不超过50万元,以自然年作为计算标准。同一个贷款合同如已享受区内其他贷款贴息政策的,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给予贴息。贷款贴息计算精确到千元(舍去千元位后的尾数)。
民营及中小企业申请银行贷款补贴时,应在贷款满一个完整年度(即12个月),并按期归还银行利息后6个月内申请前一年的贷款贴息;不满一个完整年度的,应在贷款期满起6个月内申请贷款贴息。
二、注意事项
2、历史已拿到本贴息政策扶持资金的同一合同请勿在本次提出重复申请。
3、同一个贷款合同如已享受区内其他贷款贴息政策的,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给予贴息,请勿在本次提出重复申请。
4、由于我局已于2021年8月13日发布申报通知,按照政策要求,本次申请只针对贷款合同签订日期在2020年8月14日及之后的贷款合同。
5、其他贴息政策不在本次申报范畴内,请等候后续申报通知。
二、申报要求
政策依据
《中共广州市黄埔区委中共广州开发区工委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印发<关于大力支持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埔字〔2018〕12号)
事项名称:民营及中小企业银行贷款利息补贴
链接:https://zcdx.gdd.gov.cn/wedPc/guideDetail?id=16458
三、办理时间
(2)申报企业也可扫描下面二维码加QQ群进行咨询,相关办事指南详见群文件,
广州开发区金融工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