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社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通知,对2021年本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具体安排、竞赛项目、办赛形式、奖励措施、证书核发、等级提升等方面作出规定。参加市级综合性职业技能大赛的金牌获得者,将获得奖金1万元。
奖励措施
市级综合性职业技能大赛
选手个人奖。对各正式比赛项目获得前3名(队)的选手,颁发金、银、铜牌,选手排名原则上不并列。对前3名(队)以外但排名在决赛参赛人数1/2以上的选手颁发优胜奖。获个人奖的选手可获得奖金、奖牌和奖状。其他参赛选手颁发参赛证书。奖金分别为金牌10000元,银牌6000元,铜牌4000元,优胜奖1000元。对获得各正式比赛项目金、银、铜牌且符合相关条件的选手,授予“上海市技术能手”,并可按有关规定优先申报“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上海市青年岗位能手”“上海市高校优秀毕业生”。
参赛团体奖。按照金牌计10分、银牌计7分、铜牌计5分,第四至第六名依次计3至1分的计分原则,以各支参赛队为单位,对团体总分进行排名。位列团体总分排名前5%、10%、15%的参赛单位,分别授予团体金、银、铜奖。
指导教练奖。对指导选手获得金牌的教练,授予“上海市职业技能大赛金牌指导教练”。对指导选手获得银、铜牌的教练,授予“上海市职业技能大赛优秀指导教练”。
优秀组织奖。对为赛事组织作出贡献的单位,授予“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突出贡献单位”或“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贡献单位”。对在执裁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授予“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优秀裁判员”。
除上述奖励以外,鼓励各区、行业主管部门、企业(集团)等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予以配套奖励。
市级专题性职业技能大赛
对采用集中展示型方式举办的市级专题性职业技能大赛,比赛项目实际参赛人数大于50人的,各项目第一名且符合相关条件的选手授予“上海市技术能手”,并可按有关规定优先申报“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上海市青年岗位能手”“上海市高校优秀毕业生”。对为赛事组织作出贡献的单位,授予“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突出贡献单位”或“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贡献单位”。
其他奖励措施由各竞赛主办单位参照市级综合性职业技能大赛的做法自行制定。
区域性职业技能大赛
对采用集中展示型方式举办的区域性职业技能大赛,主办单位在赛事组织方面作出贡献的,授予“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突出贡献单位”或“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贡献单位”。
其他奖励措施由各竞赛主办单位参照市级综合性职业技能大赛的做法自行制定。
岗位练兵、技能比武
奖励措施由各竞赛主办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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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