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图片来自互联网大会官网截图
又见大佬走乌镇。今年的互联网大会上,许多熟悉的身影再现:想干VR版微信的马化腾,乌镇河畔话金庸的马云,未投小米IPO赞成票的雷军,不提倡选日子勒紧裤腰带购物的丁磊,不是“新瓶装老酒”的周鸿祎,预判移动互联下半场是+互联网的沈南鹏……大佬们都来了,只是缺了不知去向的刘强东。
不过,今天,要关注的并不是各位大佬在本届互联网大会上的“花边”,而是关注一个与我们息息相关的环节——金融科技与信用社会建设。在此,为您盘点在这一环节的重要发声。
范一飞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
当前,金融科技为金融发展注入新活力,也为金融安全带来新挑战,为此,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逐步建立金融科技国际政策框架,多国政府正加紧研究出台金融科技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中国在金融科技规范创新方面兼收并蓄、勇于实践,取得许多弥足珍贵的经验。金融科技发展挑战与机遇并存,效率与风险相伴,盲目冒进与因噎废食都不是可取之道。

借此机会,我想就“金融科技与信用社会建设”谈几点看法:
第一,正本清源,以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为根本宗旨。“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金融科技的核心是应用现代科技成果为金融发展提质增效。金融与实体经济相互依存、同枯共荣。发展金融科技要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出发,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首要任务和根本遵循。充分发挥金融科技的优势,积极应用科技手段,破除金融发展瓶颈,降低金融服务门槛,增强金融普惠能力,提升公共服务便利化水平,将金融服务延伸至衣食住行、医疗教育等重要的民生领域,促进实体经济借助金融与科技双翼展翅齐飞,实实在在增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体对金融服务的获得感。
第二,要守正创新,以平衡效率跟安全为基本准绳。“欲思其利,必虑其害”。金融科技在助推金融创新发展的同时,也可能引入新风险,甚至影响货币政策,金融市场和金融稳定。创新发展与风险防范是一对孪生子,要正确处理两者既对立有统一的辨证关系,相辅相成,不可偏废。一味强调创新,不注重风险防控,可能酝成黑天鹅事件,甚至引发金融风险。相反墨守成规,裹足不前,则会丧失活力,错失发展机会。因此要把安全的创新作为金融科技发展的主旋律,以创新促发展,以安全保发展。
第三,要与时俱进,以提升金融监管能力为关键任务。“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当前金融业网络化数字化进程显著加快,金融产品关联嵌套,金融风险交叉蔓延,增加了风险监测与识别难度,传统监管模式难以适应复杂的市场环境。纵观世界科技发展历程,技术化程度越高,越需要管理手段保驾护航。金融管理部门要顺应时代变革,以信息技术为武装,增强金融监管的专业性、统一性和穿透性,做到看得见,辨得清,管得住,实现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为金融行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第四,包容互鉴,以加强国际交流合作为核心纽带。“大厦之成,非一木之材;大海之阔,非一流之归”。当前金融科技逐步成为全球性课题,部分国家在金融科技浪潮中脱颖而出,成就斐然,为推动金融科技的应用和发展提供有益的借鉴。但是由于各国经济发展阶段各异,金融发展水平有别,各国金融科技战略规划和监管措施不尽相同,相关标准尚不统一。开展跨国家,跨地区金融科技行业合作与风险监测需要各方秉持开放共赢的理念,在技术攻关、标准制定、风险防控、人才交流,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加强交流合作,共谋发展,实现优势互补与成果共享,为全球金融科技安全、高效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第五,他石攻玉,以科技赋能信用建设为重要方法。“人无信不立,国无信则衰”。信用是公众生活不可或缺的社会名片,更是市场经济的重要基础。传统金融体制下,信用数据相对匮乏,已成为制约新时代信用社会建设的重要瓶颈。要借助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金融科技手段,依法合规推动社会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与共享共用,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构建覆盖全社会的新型信用体系,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多层次,全方位,专业化的信用服务需求,助力打造“守诚信,尚合和”的良好信用社会。
李杨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理事长
信用社会的建设是要随着科技的发展而不断前进的,不断变化的。

第一,我们遇到信用社会是个人之间产生信用的社会,现在在学术界叫做熟人信用,大家互相认识知根知底于是建立了一个可以互相做生意的社区。但是很快的熟人社会是有问题,在熟人社会的基础上建立信用制度,第一个范围小,第二杀熟也是熟人社会不可避免的问题,因此随着社会的进步,我们必须在熟人社会在熟人信用的基础上进一步的发展为一个组织信用。
也就是说,我们要相信大企业,要相信媒体,要相信组织的力量。虽然也会存在问题:
1,组织无论怎么样还是有边界;
2,组织也犯错误,这几年我们看到信誉好的大企业也是犯错误,告诉我们组织不可信赖;
3,组织要依赖于顶层,顶层有时候有能力不达的地方。
这告诉我们,现代社会我们的信用制度须建立在金融科技的基础上,必须建立在互联网的基础上,目前我们正是在这样的一个发展阶段上。
第二,用金融科技来改变整个信用的建设评估体系,必须在他所有的环节都渗透到。我们不能是简单的渗透,我们知道整个信用制度的建设,特别是信用等级的评估涉及到四个环节:
搜集。不只是搜集传统的信用数据,金融交易的数据,债务的数据,我们要搜集很多数据;
数据处理。我们要处理结构化数据和非结构化数据,这些数据需要我们充分运用科技在各个系统之间打通渠道,让他们产生可视化的结果;
分析和挖掘。进一步地使用金融科技。在中国大数据是分割的,算力有,算法很落后,我们这一块要赶上;
数据服务。我们处理的数据得到各种结果,一定要为社会服务,不能成为私有财产。
陈茂波
香港财政司司长
香港的金融科技公司有超过500家,数码港跟科学园已经汇聚了超过300家,他们涵盖了业务包括有大数据、区块链、移动支付、网络安全、人工智能等等的应用研发。全球知名的创新实验室和加速器计划,比如金融科技创新实验室,德勤亚太区得区块链的实验室,来自以色列的金融科技平台都选择在香港落户。投资在香港金融科技公司的金额在2016年是2.2亿美元,去年增加超过1倍,到5.5亿美元,远高于新加坡。

事实上,香港的金融科技能够蓬勃发展是业界政府和金融监管机构共同努力的成果。而政府在这个过程当中,我们一直扮演促成者的角色。
第一,推广。在香港投资推广署和香港数码港设置专门的小组推广金融科技,除了对外推广之外,也为内地跟国外到香港的金融科技公司落户的时候提供一站式的服务。
第二,资源措施。在数码港设立了金融科技专区,为这个专区内的金融科技公司和初创企业提供一系列的服务,包括有共用的工作空间,业务发展的咨询,业界的交流活动以及培训等等。
第三,监管。致力于促进金融创新,同时也非常重视保护投资大众的利益和金融安全,力求取得平衡。香港的三个金融机构都已分别切入了金融科技监管的沙盒,让金融服务机构在风险可控的环境当中搜集关于金融科技产品和服务的实质的数据,用户和监管机构回馈的意见。从而可以加快把新的产品和服务推出市场,让市民得益。
第四,人才和资金。我们除了培育本地人才之外,也非常鼓励内地和海外的金融人才通过科技人才输入计划,优秀人才入境计划等等途径来香港发展,政府也有各种自助计划,为金融科技公司提供财政上面的资源鼓励和协助提升科技水平。
此外,贸易联动是我们另外的一个金融科技方面的发展,这个贸易平台已经投入服务是建立于区块链的由香港12家银行组成的一个联盟共同开发的平台。贸易文件可以上传和存储在平台上面,以安全的方式转送给整个贸易链的参与者,买家,卖家相关的银行,贸易联动提供贸易的效率,增加贸易参与者之间的信任,降低贸易的风险,也促进贸易流程当中取得融资的机会。
这个平台的运作不仅是在香港,我们也把这个平台接通新加坡跟欧洲的一些国家,另一方面,今年年底我们准备发出第一次虚拟银行的牌照,为我们的市民提供更多的选择,让我们的金融服务更普惠。
不过,其中一些大家还没有看透或者是有怀疑的,甚至有风险的一些产品或者是服务,我们的态度非常的谨慎,因为政府要同时担当处境者和把关者的却色,在国际上面很热闹的各类的虚拟资产,比如加密货币,由于他对于投资者造成重大的风险,或者被不法之徒利用于做非法的用途,所以我们非常审慎,我们的证监会采取多项新的措施以加强保障投资于虚拟资产投资组合或者是基金的人士,证监会也会在它的监管沙盒内探索资产交易平台适合何时受到监管,密切运营者在沙盒里面的运作情况,以便我们考虑下一步如果要监管的时候是采取哪一些方案。
葛华勇
中国银联董事长
金融科技已经成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力量,金融科技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融合越来越密切。金融科技影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机理是怎样的?政府和企业应该做哪些工作,怎么样才能够引导金融科技更好地服务信用社会建设?

一、金融科技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力支撑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业态不断演进并与众多传统行业结合,其中也包括金融领域,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生物识别等新兴技术逐步在金融领域加深应用,科技与金融有机结合并形成了金融科技新业态,金融科技已成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力量。
金融科技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一是丰富了信用体系的数据维度,用户在社交、位置、喜好等行为被量化,用户的画像更加完整;
二是丰富了信用服务类型,传统征信服务是共享债务信息、看到的是历史,金融科技相关的大数据信用风险评估则是实时判断,是根据历史数据可以判断出未来的预期;
三是拓宽了信用服务的覆盖范围,传统金融服务通常是本地化的,更关注中产阶级等优质客户,金融科技则弥补了传统金融市场所没能有效覆盖的低收入者、小微企业等长尾群体的空白,而服务新兴人群还会获得更丰富的数据,有助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数据共享是金融科技赋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
近几年,金融科技在促进金融产业发展的同时,也引发了诸多的问题,
从微观层面看,确实存在部分企业在主观上就把技术当做短期套利的工具,挪用资金、业务脱实向虚,在一定程度上也危害了国家金融安全稳定;
从宏观层面看,制度也存在缺陷,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很多企业缺少数据条件,缺乏完善的信用服务支撑。一方面,政府没有完全把涉及到公共利益的数据、以数据共享平台的方式运营起来并对外开放访问服务,让企业难以识别并阻止多头借贷、骗贷等行为,并延伸出坏账处理难等一系列问题;另一方面,数据大量集中在拥有数以亿计用户的头部企业当中,在数字经济时代,一般性商业机构难以像"用户设置密码"一样建立一套独立自主完整的、基于用户完整特征值的数据库,导致用户数据将进一步趋向于形成被寡头垄断的局面,数据集中度不断提高,长尾企业没有与头部企业建立很好的数据联动共享机制。
站在整个社会的角度看,金融科技并没有实现对信用体系建设的充分赋能。我们认为,数据共享是金融科技赋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需要建立一个符合移动互联网、金融科技时代特点的数据共享和风险联动机制,打通传统线下以及新兴数字线上市场参与主体的数据信息,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最终构建一个对全社会有益的信用体系,而不是局部地区、部分行业、个别公司的信用体系。
三、作为金融科技的重要组成部分,支付创新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支付是经济活动、金融活动开展的前提与保障,是连接商品交易和资金转移的纽带。近年来,中国经济正在从线下向线上、从实体向数字转移,电子支付也从保障交易顺利完成的一项业务,变成了线上商业模式闭环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入口,承担着数字经济基础设施的作用,支付过程中产生的大量数据成为构建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来源。(根据演讲内容整理,略有删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