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内容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助力科技型中小企业专属融资服务(“广东科企支持贷”)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实施目标」
在“十四五”期间为广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不低于人民币 500 亿元的新增授信支持。
「服务对象」
本方案服务的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 在广东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成立、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 职工总数不超过 500 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 2 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 2 亿元;
(三) 企业在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严重弄虚作假和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在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四) 企业或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征信异常的逾期或不良记录,近三年企业没有受到环保、税务等各类行政处罚或诉讼执行情况,符合银行反洗钱等合规要求。
「服务方案」
(一) 培育贷。
1.服务客群:
在申请贷款年度未被获准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基于诚信原则参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评价指标进行自评,综合评价所得分值高于 40 分(含)但未达到 60 分(不含)、且科技人员人数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的企业。
2.服务方案:
根据企业上一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的3倍,提供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的一年期信用贷款。
如企业可提供 1 项以上I类知识产权作知识产权质押担保,贷款金额上限可扩大至不超过 300 万元。
如下一年度,企业再次申请贷款当年仍未被获准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授信方案及条件。
(二) 基础贷。
1.服务客群:
在申请贷款年度被获准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的企业。
2.服务方案:
根据企业上一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的4倍,提供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不超过 3 年期信用贷款。如企业提供 1 项以上I类知识产权或 4 项以上II类知识产权(仅限实用新型专利)作知识产权质押担保,贷款金额上限可扩大至不超过1000 万元,但原则上不超过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 50%。
(三) 示范贷。
1.服务客群:
在申请贷款年度被获准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且已达到“四科”标准的企业。
2.服务方案:
根据企业上一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的5倍,提供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不超过3年期的贷款。企业须提供至少1项以上I类知识产权或4项以上II类知识产权(仅限实用新型专利)作知识产权质押担保。
如企业提供符合广东中行要求的组合担保条件,贷款金额上限可扩大至不超过 3000 万元。
附件:
(原文如下)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关于印发助力科技型中小企业专属融资服务(“广东科企支持贷”)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科资字〔2022〕115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主管部门,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各省级高新区管委会,中国银行广东省辖内各分行及广州市各管辖分支行: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的重要力量。为构建全过程创新生态链,加大金融对广东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成为创新重要发源地,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助力科技型中小企业专属融资服务(“广东科企支持贷”)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反映。
特此通知。
联系方式:
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资源配置与管理处 田何志,020-83163942
2.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 李雨潮,020-83152923
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助力科技型中小企业专属融资服务(“广东科企支持贷”)实施方案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