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依据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战疫情保稳定促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埔府规〔2020〕7号)
【贴息金额】按其实际贷款发放额(不含同业拆借)的4%(年利率)给予6个月贷款贴息,单个企业最高10万元。
下面一起看看那些企业可以申请!
申请条件
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中小微企业。
申请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中小微企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定;
(二)2019年度地方经济发展贡献2万元(含)以上;
(三)2020年2月27日至2020年8月26日期间,获得注册地在广东省内的小额贷款公司新增6个月(含)期限以上年化综合实际利率不超过14%(含)的贷款(展期视同新增)
办理时间
申报辅导期:可在2021年5月17日至2020年5月21日向区金融工作局咨询,咨询电话:82111915
材料申报期: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系统(http://zcdx.gdd.gov.cn )于2021年5月24日至2021年5月28日开放申报。联系电话:82114062,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
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访问http://zcdx.gdd.gov.cn 登录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进行注册,申请人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注册通过后,申请事项预审。“政策兑现”窗口对事项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可以在系统下载打印《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经办人员对纸质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予以收件。
(二)对材料齐备无误的政策兑现申请,区政策研究室形式审核通过后,转送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出具批复文件并转交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
(四)政策研究室通知申请人前往“政策兑现”窗口领取批复文件,申请人提交申请资金拨付的请示、收款发票或收据。政策研究室收齐上述资料后转交业务主管部门。
(五)业务主管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金拨付的函、收款发票或收据后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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