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白云区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广州市白云区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促进我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一)支持企业创建创新平台。
支持工业企业牵头或参与创建各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中试平台等创新平台,不断提升企业技术研发水平。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中试平台等,按照最高不超过市级补贴给予资金配套。支持工业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对年度研发经费增长的企业,按照增量比例给予补助。(牵头单位:区科工商信局,配合单位:各镇街、民科园管委会)
(二)支持企业新产品研发推广。
推动工业企业创新产品先试首用,对纳入国家、省、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项目,在政策范围内对场景应用、项目对接等方面给予支持。开展新产品应用场景遴选工作,对具有推广价值的示范应用项目,按照项目投资额比例给予支持。(牵头单位:区科工商信局,配合单位:各镇街、民科园管委会)
(三)加强工业设计赋能。
支持工业企业设立独立的工业设计中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给予一次性最高50万元奖励、20万元奖励。鼓励区内企业、高校、研究院等单位积极报名参加“越来越好”国际工业设计大赛等工业设计大赛,提升专业领域工业设计水平。(牵头单位:区科工商信局,配合单位:各镇街、白云建科)
二、推动企业升级改造
(四)推动企业加快实施技术改造。
每年安排不超过50万元,围绕技术改造项目谋划和政策要求服务企业,推动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并申报省、市技术改造事后奖励支持项目。充分争取市级“小技改”奖补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小技改”项目,给予事后奖励。(牵头单位:区科工商信局,配合单位:各镇街、民科园管委会)
(五)支持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
依托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项目,充分发挥牵引单位作用,分行业分领域培育一批优质“小快轻准”数字化产品和解决方案,支持化妆品、家具、纺织服装、皮具箱包制造等优势传统制造业企业转型升级。开展数字化改造典型案例遴选,每年安排不超过1000万元对入选典型案例的项目,按实际投资额比例进行奖补。(牵头单位:区科工商信局,配合单位:各镇街、民科园管委会)
(六)支持企业应用人工智能。
支持工业企业租用智能算力资源开展人工智能大模型训练推理、数据标注等应用,经综合评定,按照企业年度实际购买或租用服务费用的10%补助算力券,降低企业“用算、用模、用数”成本。(牵头单位:区政务和数据局,配合单位:区科工商信局、各镇街、民科园管委会)
(七)鼓励企业实施绿色制造。
鼓励工业企业开展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加强与各专业机构联动,指导企业按照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办法,积极创建国家、省、市绿色工厂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牵头单位:区科工商信局,配合单位:各镇街、民科园管委会)
三、推动企业提质创优
(八)支持小微企业上规模发展。
加大力度宣贯省、市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奖补资金效力,推动更多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并持续稳定发展。对我区有实质贡献的经营主体和投产上规的工业企业,除享受省市奖补资金外,再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1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区科工商信局,配合单位:各镇街、民科园管委会)
(九)加强优质企业扶持。
加大优质制造业企业的培育力度,支持企业申报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以及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等称号。对获得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的企业,按照不超过市级补贴给予资金配套。(牵头单位:区科工商信局,配合单位:各镇街、民科园管委会)
(十)支持重点企业做大做强。
支持企业发展壮大,根据企业规模、业务发展、行业带动等情况开展综合评价,分情况给予支持。(牵头单位:区科工商信局,配合单位:各镇街、民科园管委会)
(十一)推动企业拓展产业链。
支持拥有自主研发设计技术、自有产品品牌的时尚消费品、电子产品等行业优质商贸企业发挥技术、渠道、品牌优势拓展产业链,在政策范围内提供工业用地供给支持,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支持企业开展委托加工,对我区工业经济有实质贡献的企业,除享受省市奖补资金外,再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1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区科工商信局,配合单位:区投资促进局、各镇街)
(十二)支持存量企业增资扩产。
支持存量工业企业以新增用地、工改工、提容改造等方式开展增资扩产。每年预留不少于500亩工业用地,优先保障存量工业企业增资扩产项目需求,解决优质企业用地需求。(牵头单位:区科工商信局,配合单位:区投资促进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白云城发、白云金控、白云投资、白云建科、各镇街)
四、加强资源要素支撑
(十三)加强用房用地供给。
统筹建设用于工业发展的产业保障房,加强工业厂房供给,保障中小微企业置业落户发展需求。强化工业用地收储和供应,加大重点产业用地保障力度,对重点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重大项目按需“随用随供”。鼓励以长期租赁、先租赁后出让、弹性年期出让方式供应工业用地。(牵头单位: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区土地开发中心、民科园管委会,配合单位:区投资促进局、白云城发、白云金控、白云投资、白云建科、各镇街)
(十四)强化项目“全周期”服务。
鼓励新增建设用地的工业投资项目“带方案出让”,支持意向企业在土地摘牌前形成稳定的设计方案,全面推进产业项目建设“五证齐发”,推行“拿地即动工”。在确保安全质量可控的前提下,全面前移项目完工全过程审批服务,推行“竣工即投产”。(牵头单位:区投资促进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配合单位:区科工商信局、民科园管委会、区土地开发中心、区住房建设交通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各镇街)
(十五)支持打造特色产业园区。
支持招商引资项目根据产业匹配度向特色产业园区集聚,对经认定并获授牌的省级、市级特色标杆工业园区,分别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配套奖励,支持园区公共设备、服务设施、中试测试等平台建设。(牵头单位:区科工商信局,配合单位:各镇街、民科园管委会)
(十六)加强产业人才支撑。
加大重点产业人才引育力度,支持重点工业企业精准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按政策在人才落户、子女教育、住房保障、医疗服务等方面提供支持。(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区教育局、区科工商信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
(十七)强化金融服务支持。
加大政银企合作力度,引导有资金需求的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接,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予以金融支持服务。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企业申报工业领域技术改造再贷款、制造业贴息贷款等政策。积极探索“补改投”新模式,对具备产业化和成果转化基础的优质企业项目,采用增资扩股、认购优先股、出资股权投资基金等方式给予企业支持。(牵头单位:区科工商信局、区发展改革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白云城发、白云金控、白云投资、白云建科)
本政策措施自2026年3月4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实施期限将根据经济形势和产业发展情况动态调整。政策实施期内每年根据上一年政策绩效、当年工作重点以及财政预算安排情况,动态调整政策支持方向,具体以当年专项申报指南为准。本政策措施所称的“不少于”“不超过”均含本数。当年度对企业奖补不得超过企业地方经济贡献,如与本区其他同类政策有重叠的,按照“从优、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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