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5日至27日,按照高新区环境监测年度工作安排,高新区生态环境局会同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我区以岭药业等6家重点排污单位开展了监督性监测工作。

一是确定监测方案。环境执法和监测人员依据标准规范、环评及批复、排污许可证相关信息等,确定了监测项目和监测频次等内容,对监测点位进行现场检查核查,并要求企业及时对不规范的监测口进行整改。
二是加强协作配合。按照《石家庄高新区环境监测和环境执法协作配合机制管理暂行办法》,环境监测人员、环境执法人员及企业现场负责人各司其职责、密切配合,保证现场监测高效开展。监测人员严格规范操作,执法人员按要求现场执法,企业现场负责人进行确认。

三是严密组织实施。监督性监测工作中严格质量控制,规范监测、采样和在线监测设施比对等工作,及时按要求录入监测信息。
四是严格查处违法排污。依法对监测结果超标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促进企业规范排污、依法排污,充分发挥监督性监测在生态环境监管中的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