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充分发挥群众力量,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区疫情防控前线指挥部决定,对积极反应疫情防控期间,不落实居家隔离、封闭管控要求的行为,实行有奖举报。
一、疫情防控期间,凡没有承担疫情防控工作任务的人员,必须严格落实高风险地区居家隔离封闭管控措施。
二、凡举报1例不遵守规定、不听劝阻,擅自出户出门线索的,经查证属实后,奖励举报人1000元。
三、凡举报1例集中隔离点隔离人员不落实集中隔离管控要求,擅自出屋、串门、聚集线索的,经查证属实后,奖励举报人3000元。
四、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人员、同一线索的,奖励首位举报人。
五、举报人须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行动地点等情况。工作人员接到举报电话后要如实记录,并将举报线索第一时间反馈至属地乡镇和社区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置。
六、尊重举报人意愿,严格为线索举报人保密,受理匿名举报;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举报电话:88111122
本通告由藁城区疫情防控前线指挥部负责解释,自2021年1月20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