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相关规定,近日,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生鲜灯”排查活动。

据了解,《办法》于2023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第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本次活动,区市场监管局出动43名执法人员,对辖区惠家市场、百岁市场、双鸽冷鲜肉店等15家经营区域和经营主体进行检查。通过发放提示卡、推送微信监管群消息等方式,执法人员向经营者进行提醒告诫,要求对经营场所使用的照明灯具进行自查整改,及时更换不符合规定的灯具。对限期内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将按照《办法》相关规定严格依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