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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关于组织2023年第二批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2020年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请注意!关于组织2023年第二批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2020年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石家庄高新发布
2023-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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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区内各企业:根据省、市工信部门《关于组织2023年第二批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2020年河北省专精特新

区内各企业:

根据省、市工信部门《关于组织2023年第二批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2020年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和《河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细则》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激发更多优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方向发展,现组织2023年第二批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2020年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认定申报要求

审核合格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按自愿原则登录河北工业企业服务平台(http://gxt.hebei.gov.cn/main/)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板块申请认定。纸质材料:《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复核申请)表》和佐证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形成申报书(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于2023年8月28日前,报送经发局综合二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kjcyc@163.com。

二、企业复核申请要求

2020年认定及复核通过的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已期满三年,应主动申请复核,有效期内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需要参加本次复核。企业需先登录河北工业企业服务平台复核板块(http://gxt.hebei.gov.cn/main/)完成申请填报,纸质材料:《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复核申请)表》和佐证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形成申报书(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于2023年8月28日前,报送经发局综合二处。未按期复核的企业,将自动取消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资格。

三、有关要求

一是优选条件较好企业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原则上今年第一批申报未认定企业本批不再推荐申报;二是已经期满三年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应复尽复;三是有效期内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存在注销情况和更名情况的企业请提供有关证明。

附件1: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复核申请)表        

附件2: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复核申请)佐证材料清单

附件3: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查看附件) 


 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2023年8月10日


联系人:安园园 杨梦姣  联系电话:85096970  85962648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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