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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组督察石家庄市相关工作要求,高新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重点对施工工地、拆迁工地、道路扬尘、机动车、移动机械管控等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全力降低颗粒污染物污染强度。
周密安排部署。7月17日至8月17日,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组对全市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专项督察,高新区高度重视,立即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印发《高新区关于服务保障河北省大气污染治专项督察工作实施方案》《高新区迎接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工作协调保障方案》等文件,成立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工作高新区协调保障领导小组及专项工作组,压实工作责任,明确目标任务,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狠抓各项措施落实。省专项督察期间,高新区不断加大建筑工地及拆迁项目监管,严格落实《石家庄市施工工地防尘抑尘工作标准》,对屡查屡犯、整改不到位的严肃处理,持续开展“洗城降尘”行动,加大道路清扫保洁;严查渣土车带泥上路及黄牌货车违规行驶,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加大重点区域扬尘污染管控,重点做好复兴大街等项目日常监管,尽量减少对我区点位影响。
强化督察问题整改。全区各职能部门、各街道镇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决策部署上来,用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最有力的举措,全力做好督察服务保障工作,对督察组发现和交办的问题,迅速整改落实到位,同时结合大气污染防治执法肃纪“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严格执法检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持续巩固拓展空气质量“退后十”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