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人起诉常某等人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通过贵院调解,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并且(对方)已足额缴纳了所欠的物业服务费,故申请撤回起诉……”近日,某物业公司向高新区法院提交了一份撤诉申请,因物业费引发的多起合同纠纷得到了化解。
前不久,某物业公司分别将5名业主诉至高新区法院,诉称其依法依约对小区实施了规范的物业服务,但各被告自2019年以来未缴纳物业管理费,拖欠金额共计15万余元。

在掌握基本案情,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高新区法院特邀调解员王凤海、冯洋洋对案件进行调解。考虑到当事人有的需要上班,有的年岁较大,同时发挥社区在解决纠纷中的重要作用,调解员先与居委会积极沟通,得到了居委会的大力支持配合,将调解地点设在社区居委会。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双方当事人和居委会工作人员共聚一堂,进行“面对面”调解。调解员王凤海通过聊天拉家常的方式,对矛盾双方的紧张关系进行“破冰”,消除隔阂、拉近距离,并认真倾听双方诉求和矛盾焦点,寻求解决矛盾的“最大公约数”。调解员冯洋洋发挥法律专业优势,结合《民法典》有关规定以及典型案例,对双方进行普法讲解和释法明理,在调解员的多次上门沟通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当事人就地履行了调解协议。


